所屬欄目:期刊論文百科問答 發布日期:2023-10-10 17:31 熱度:
通常我們在出版著作時,其對于署名上也是尤為關注的,畢竟對于主編的署名位置是可以在新聞出版總署通過CIP查到的,從而用于評職稱被認可。但當署名副主編或參編時,因不能上CIP而查詢不到,但要用于評職稱的話,那么就需要有相關證明才行。因此有作者問了,那么評職署名副主編怎么開具證明呢?下面就給大家說明一下評職署名副主編證明的開具方法,且附上相關模板,以供參考!
其實就算副主編不在CIP上,但出版的時候出版社也是有備案的,所以作者想要用于評職稱,且評職認可副主編位置的話,那么是可以自己開出版社證明的,從而證明其真實性。一般出版社會寫明其作者姓名、單位、書名、章節、字數,然后加蓋出版社公章。所以通常來說,只要有出版證明,那么基本上都是真實有效的。不過在選擇副主編用于評職時,也要注意甄別。
另外,出版社的不同,其開具出版證明的模板也會有所不同,所以以下模板僅供參考,具體還要以自己所在出版社的模板格式為準。具體可參考出版證明的模板如下:
出版證明的模板一:
XXXXXXXXX單位XXX同志在我社XXXX年XX月規劃出版的圖書《XXXXXXXXX》(中國版本圖書館CIP數據核字XXXXX編委會中,擔任第XXXX(□主編、□副主編、□編委),負責撰稿編寫XXXXXXXX等章節,共計XXXX字,為本書的順利出版做了大量工作。
特此證明
(出版社蓋公章)
出版證明的模板二:
《XXXXXXX》一書經審定合格,ISBN號為:XXXXXXXXXX。已于XXXX年在我社正式出版發行。XXXXX單位XXX(姓名),身份證號XXXXX,在本書中擔任第XX副主編,并且在本書中獨立完成XXXXXXXXXX的編寫,共計XXXX字。
特此證明
(出版社蓋公章)
以上就是對評職署名副主編怎么開具證明這一問題的相關回答了,與此相關的還可了解一下副主編署名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對此如果還有其它疑問的,或者是有出版需求的,都可聯系本站學術顧問,會詳細為您解答以及提供專業出版指導服務。
文章標題:評職署名副主編怎么開具證明(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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