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市綜合環境整治力度不到位
城市環境是城市發展、城市文化建設與城市形象塑造及城市品牌創建的重要影響因子,城市綜合環境(軟、硬)的好壞,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市民,尤其是城市外公眾對城市的總體看法與持久印象。呼和浩特近幾年雖已加大了城市綜合環境的整治力度,提出創建“國家環保、森林、衛生城市”的口號,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如呼和浩特亮起來了、綠起來了、生存環境改善了、市民休閑文化生活活躍起來了等,但城市基礎設施、社會治安、公共秩序等方面離文明、衛生、環保城市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臟亂差的衛生死角很多、商業繁華區的乞丐扎堆、文明用語與規范用語不夠、公園使用率不高、人均綠地面積偏低、人均公共休閑空間少、有綠卻少花、花園景觀不足等,這些都對良好的城市形象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
(五)、服務型政府仍需完善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從2006年開始啟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把加強三級服務體系建設作為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規范權力運行、轉變政府職能、優化發展環境的重要抓手,06年啟動社區建設,08年做出了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的重要決策,啟動新政務服務中心建設,09年啟動市民服務中心建設,形成上下聯動、層級清晰、覆蓋城鄉的三級公共服務體系。專門成立行政審批管理辦公室,把各部門過去由不同領導分管、不同科室承擔的審批職能,統一調整到各部門新組建的專職審批管理機構“審批辦”集中辦理,各部門其它科室不再承擔審批職能,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但是,我們也不能忽視在政府的窗口部門仍然還有少量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公務員群體中部分人員憑借手中的權利貪污腐敗;經濟建設過程中政府機構時而缺位時而越位;政府帶頭違背誠信原則;領導決策過程不透明甚至缺乏科學性,導致納稅人的稅金被浪費等等,都嚴重地損害了政府的形象。
二、呼和浩特城市形象塑造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城市塑造主體缺位和錯位
人們普遍認為,政府既是國家的代表,也是人民的代表,城市形象塑造過程的主體自然屬于政府。我們現在的政府將主要精力廣泛地介入到城市資源配置的各個領域,而忽視了自身在市政規劃、城市基礎設施完善、生態環境建設等方面的職能以及調動城市形象塑造相關主體的作用。因此導致在城市形象塑造的過程中,政府、城市產業經濟、城市文化建設、社會生活在城市形象建設中各自分立、互不聯系或聯系很少、聯系不足,沒有在科技與經濟結合方面形成互動能力。
(二)、塑造客體不明確,廣度和深度不足
政府在城市形象塑造的過程中范圍過于狹窄,僅僅停留在建筑幾條特色街道、塑造幾個有特色的城市雕塑、對城市最寶貴、最稀缺的資源--土地過度出讓和開發,如“圈地”、“炒地”、“園區”等低水平重復建設及盲目的城市擴張,導致城市土地資源的破壞和浪費,而對技術、信息、人才等要素在城市形象塑造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所忽視。城市形象塑造中這些只重視有形資源,不注重無形資源短期行為,直接影響了城市功能發揮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隨著城市現代化和科技的發展,塑造城市形象也要樹立創新意識,不斷拓展經營領域和范圍。
(三)、城市形象塑造的目的認識模糊
目前形象工程、政績工程隨處可見,重經營效益輕社會效益追求短期收益,使得忽視了對城市資源的戰略性經營,忽視了城市的長遠可持續發展。例如呼和浩特目前對歷史文化資源和旅游資源的經營,過分重視商業開發,而忽視了發掘這些資源的戰略性意義,制約了城市功能的提升與優化。
為了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必須建立塑造城市形象的目標體系,制定階段目標和遠期目標。通過階段性目標,引導塑造城市形象工作深入開展,不斷完善城市功能。通過遠期目標,讓城市有特色、有影響力、有文化內涵、有競爭力,讓城市與環境充分協調,實現可持續發展。
三、塑造呼和浩特城市形象的對策建議
(一)、充分利用各種渠道和媒介宣傳城市形象
社會組織及地區的形象定位與傳播問題在發達國家早已受到高度重視,因為傳播與形象是相輔相成的,所以世界上許多企業、地區乃至國家都非常注重其在公眾面前的形象定位與形象傳播。
在對內宣傳上,以增強市民的主體意識及城市形象教育為主,使市民意識到自己的生活與城市形象建設有著密切的關系,使全體市民積極參與到共建城市新形象的行列中來。應該編輯出版有關呼和浩特歷史、蒙古族歷史的專著,還應該在中小學開設相關課程。
在對外宣傳上,以中國•呼和浩特昭君文化節為契機,向國內外公眾廣泛宣傳呼和浩特的城市形象及城市精神,一方面可以通過內蒙日報、呼和浩特日報、呼和浩特晚報、北方新報等文字載體對呼和浩特歷史、蒙古族歷史開設專版進行專題講解、宣傳報道;另一方面可以通過中央電視臺、內蒙電視臺、呼市電視臺、呼和浩特政府網站等新聞媒介對其進行宣傳報道,使呼和浩特在地域文化、價值取向、行為方式、社會基本準則等方面對內外公眾形成感性及理性印象,增強內外公眾的認同感。
(二)、注重塑造城市空間形象
空間被認為不僅是社會的物質環境,而且空間的差異性會影響社會過程和社會生活,空間本身也成為社會實踐和社會過程的一部分。城市空間作為重要的城市形象的外在表現形式,具有特殊性和多樣性,在塑造城市形象時都必須注重城市空間現象的和諧性。
在塑造城市空間形象時必須體現城市的根本個性特點,具體到呼和浩特城市空間形象,主要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第一,建筑景觀:建筑景觀是城市景觀形象的最亮麗的風景線,是給公眾的最初印象,因此城市建筑的設計、布局與建設都必須體現城市的發展定位,并突出其個性。就呼和浩特而言,城市建筑要與歷史文化名城、森林城的定位相統一,尤其要把歷史文化與現代文化、民族文化與外來文化相融合,尤其在體現民族形象的區域,如成吉思汗大道、蒙古風情園在建設高度與色調及風格、規劃與布局上要突出民族性,同時必須減少商業性太濃的建筑與廣告媒體,以免產生負影響(建筑景觀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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