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鄉鎮公共設施配置中,中心鎮對農村公共服務水平提升尤為重要。一般而言,中心鎮鎮區擁有一定數量的非農人口,同時兼顧到周邊一般3~4個鄉鎮,一般服務人口規模可以達到3萬~5萬人以上,有利于保障部分專業性公共服務設施的運營。
農村地區公共設施配置標準各層級配置公共服務設施類別根據以上職能分析,確定縣城以下各層級主要公共設施配置。各層級公共服務設施規模考慮因素第一,縣城公共服務設施。不僅考慮縣城城區的人口,更要考慮到服務縣域農村人口的需求,這是縣城公共服務設施規劃不同于地級以上城市的重要特點。但不同類別公共服務設施又有所不同,例如
基礎教育,主要是高中、初中需要考慮縣城就讀學生的規模。縣城醫院規模,一般應按照縣域內規劃期內千人床位數水平(一般每千人4~5張)減去鄉鎮衛生院配置(鄉鎮人口每千人1張)計算。大型文化體育設施應主要按照縣域人口計算。第二,鎮村公共服務設施。鎮村公共服務設施規模,根據鎮公共鎮規劃標準(GB50188-2007),鎮區公共服務設施控制指標。
其中計算用地標準的人口數量以規劃范圍內的常住人口為主,即鎮區常住人口。在實際規劃中,由于鎮(鄉)承擔著農村地區的服務職能,而鎮區人口規模可能差異較大,依據鎮區人口確定可能差異較大,應參考鎮域人口和鎮村體系來確定。對于人口密集、交通便捷的東部地區,鎮(鄉)公共服務設施可能較多兼顧周邊村莊,公共服務設施規模可適度擴大,而人口密度較低、較為分散的西部地區,中心村可能承擔較多的服務職能,鎮區和中心村的公共服務設施規模都可適度降低。
4結束語
加快農村公共服務設施建設,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是當前實現城鄉統籌的重要任務。應根據農村地區特點,因地制宜的制定農村公共服務設施配置層級和標準,構建多層次、高水準的城鄉公共服務體系,這就需要高度重視小城鎮的服務設施配置和服務水平提升,在城鎮規劃中充分考慮對農村人口的服務職能,同時在此基礎上根據村莊分布特點合理配置必要的服務設施。
參考文獻
1、王昀,王菁菁.城市環境設施設計[M].上海人民
美術出版社,2006.
2、王受之.世界現代設計史[M].新世紀出版社,1995.
3、李超,李穩.城市公共設施設計的思考[J].鄭州航空工業
管理學報,2007(5).
4.遲福林.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與城鄉一體化.
理論探討.2008年24期
5.方欣.新農村建設的理性選擇——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農場
經濟管理.2008年5期
6.曹桂英,任強.未來全國和不同區域人口城鎮化水平預測.
人口與經濟.2005年第4期
7.沈雪容.村社會老年人非正式支持的現狀與拓展——應對農村老齡化社會的路徑選擇.武漢理工大學學報.2006年6月
8.于華東.從農村師資狀況透視城鄉教育的差距.湖北民族學院學報(哲學
社會科學版).2008年第4期
9.宋斌文.農村勞動力轉移對農村老齡化的影響及其對策建議.公共管理
學報.2004年5月
2/2 首頁 上一頁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