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礦業論文 發布日期:2016-06-03 11:51 熱度:
煤炭行業稅費管理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將逐步建立起科學合理的煤炭稅費制度。文章分析煤炭行業盈利能力與國家稅費改革方向、煤炭稅費調整對煤炭企業的影響,對煤炭稅費調整提出幾點建議。
《煤炭工程》雜志屬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主管,由煤炭科學研究總院重慶研究院與國家煤礦安全技術工程研究中心共同主辦,面向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國家級科技期刊,多次被評為全國中文核心期刊,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數據庫來源期刊,中國期刊網、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萬方數據-數字化期刊群全文入網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數據庫原文收錄期刊。
1、煤炭行業盈利能力與國家稅費改革方向分析
2006年,我國規模以上煤炭工業企業工業銷售產值為6869億元,比上年同期增長了24%;煤炭生產企業利潤在10億元以上的有6家,5億元以上的有22家,平均噸煤利潤為31.83元。其中,噸煤利潤在40元以上的企業有22家,噸煤利潤30—40元的有1280家,有382]家生產企業年利潤在500萬元以下,平均噸煤利潤只有7.39元。總體上看,煤炭行業的總體盈利能力不足、盈利水平仍然較低。
國務院《關于促進煤炭工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了要“切實落實中央財政對國有重點煤礦定額返還和所得稅返還政策,加快煤炭稅費制度改革步伐,把煤礦企業稅負降到合理水平,落實對已公布取消的各類基金和收費項目的清理、整頓措施,減輕煤炭企業負擔”。近年來,有關部門集中調整了煤炭行業稅費額。
(1)第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了企業所得稅法,統一了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所得稅法;統一并適當降低了企業所得稅稅率;統一并規范了稅前扣除辦法和標準;統一了稅收優惠政策,實行了“產業優惠為主、區域優惠為輔”的新稅收優惠體系;企業所得稅稅率降到25%,下降了8個百分點。
(2)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增值稅改革方案,擬定在中部6個省的26個城市開展增值稅改革試點工作,煤炭作為采掘業將進入8大行業的試點范圍。按照試點政策,企業購進固定資產時,可直接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從而降低企業增值稅繳納額,減輕企業增值稅負擔。目前,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安全生產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管理辦法》,對于煤礦企業購置安全生產專用設備投資,按一定比例稅額抵免,以鼓勵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方面的資金投入,提高煤礦安全裝備水平。
(3)國家逐步調整了煤炭資源稅稅率。近幾年,全國已有22個產煤省(區市)相繼調整了煤炭資源稅,大幅度提高了煤炭稅率征收標準,由調整前的0.5~1.2元/t提高到2.5~4.2元/t,煉焦煤資源稅率調整為8.0元/t。提高煤炭資源稅,加大了煤炭資源使用成本,有利于促進煤礦企業珍惜資源,提高資源的回收率。
2、煤炭稅費調整對煤炭企業的影響分析
近2年是國家出臺煤炭經濟政策數量最多、力度最大的時期,涉及面廣、政策調整幅度也比較大,煤炭成本增支因素大幅度增加。國家有關部門和省級政府已經出臺和醞釀出臺涉及煤炭成本的產業政策共有18項。其中:已經出臺的全國性政策13項,地方性政策2項,另外,山西省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政策中,涉及煤炭成本的政策有3項。
2.1、已出臺的全國性政策
(1)提高煤礦安全投入。2004年,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布了《關于規范煤礦維簡費管理問題的若干規定》和《煤礦生產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要求煤礦提取安全費用,加大煤礦安全投人。目前原國有重點煤礦噸煤提取安全費用在20元左右,有的生產條件復雜、瓦斯災害嚴重的煤礦噸煤提取安全費用30元以上。
(2)調高煤炭資源稅額。自2005年以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在2004年已對6個省區調高資源稅額的基礎上,又先后對18個省區市的煤炭資源稅進行了調整,分別由0.30~1.20元/t,提高到2.50—4.00元/t。
(3)推行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2006年9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批復同意由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提出的《關于深化煤炭資源有償使用制度改革試點的實施方案》,在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山東、河南、貴州、陜西等8個省區進行煤炭資源有償使用試點,試點范圍內煤炭產量占全國煤炭總產量的70%以上。
(4)恢復煤礦未利用采煤沉陷土地使用稅。2006年8.月21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煤炭企業未利用塌陷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74號),同時廢止了《國家稅務局關于對煤炭企業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問題的規定》([89]國稅地字第089號)第二條中“煤炭企業的塌陷地在未利用之前暫緩征收土地使用稅”的規定,并從2006年9月1日起執行。城鎮土地使用稅采用定額稅率,根據土地等級按0.5~7.5元/a·m2征收。
(5)增加煤礦排放煤矸石和礦井水費用。2003年國務院公布《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從2003年?月1日起,一方面,增加了對煤礦企業排放矸石征收排污費,征收標準為:煤矸石5元/t,尾礦1.5元/“另一方面,擴大了礦井水排污費征收范圍,由原來按礦區排出的污染量計征改為按礦井口排出量計征,未扣除企業利用礦井水量,征收標準為:每一污染當量征收0.7元。
(6)建立煤礦安全生產抵押金制度。2005年12月14日,由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下發的《煤礦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管理暫行辦法》(財建[2005]918號),規定按采礦許可證確定的煤礦生產能力,對安全風險抵押金實行專戶存儲,存儲標準為60—600萬元。
(7)提高井下工人津貼標準。2006年7月12日,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三部委聯合下發文件,在全國范圍內提高煤礦井下艱苦崗位津貼標準。其中,井下津貼:井下采掘工:15—30元/工;井下輔助工:10~20元/工;安檢人員、基層干部、技術人員及管理人員的井下津貼標準按井下輔助工標準執行。班中餐補貼:6—10元/工。夜班津貼:前夜班為6~10元/工;后夜班8~12元/工。
(8)增加煤礦沉陷區治理和棚戶區改造支出。按照國務院2005年8月12日在大連召開東北地區中央下放地方煤礦棚戶區改造試點工作座談會精神,發揮國家、地方、企業、個人等多方面的積極性,多渠道籌措改造資金,加強煤礦沉陷區治理與棚戶區改造,解決礦區人民的切實困難。但事實上,大型國有煤炭企業仍然是資金的主要來源。如,山西省征收大同礦區采煤沉陷、棚戶區治理資金共計60億元,大同煤礦集團承擔資金本息共計達33.3億元。
(9)建立煤礦工傷保險制度。根據國務院第5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的《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布了《關于做好煤礦企業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29號),規定煤礦企業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及時為其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
(10)取消煤炭出口退稅。2005年,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再次下發通知,自2005年5月1日起,動力煤出口退稅率降至8%。2006年9月14日,財政部等部委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部分商品出口退稅率和增補加工貿易禁止類商品目錄的通知》,
從2006 年9月15日起,取消煤炭出口退稅。(11)征收煤炭出口關稅。2006年10月27日,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下發了《關于調整部分商品進出口暫定稅率的通知》(稅委會[2006]30號),對煤炭、焦炭、原油等4項能源類產品實施5%的出口暫定稅率,自2006年11月1日起執行。
(12)提高鐵路運價。2006年3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鐵道部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鐵路貨物運輸價格的通知》,從2006年4月10日起,國家鐵路貨物統一運價平均每噸公里提高o.44分錢,即由現行平均每噸公里8.61分錢提高到9.05分錢。其中,貨物運營價格由平均每噸公里5.31分錢提高到5.75分錢,鐵路建設基金每噸公里3.3分錢不變。以大秦煤炭鐵路專用線為例,大秦線運營里程658km,通過大秦線運輸的煤炭,平均噸煤增加鐵路運費2.9元。
(13)提高秦皇島港雜費。2006年3月21日,秦皇島港務集團發出《關于調整內貿煤炭港口作業收費標準的通告》,自2006年4月1日零時(開始裝船時間)起,秦皇島港內貿煤炭港口作業包干費標準由12.94元/t調整為15元/t(不分火車集港和汽車集港),貨物港務費和港口建設費仍執行交通部現行標準(貨物港務費0.5元/t、港口建設費3元/t)。調整后,秦皇島港內貿煤炭轉運的各項費用合計為18.50元/t(塊煤為21.1元/t),比調整前上漲了2.06元/t。
2.2、已經出臺的地方性政策
(1)山西省建立煤礦育林基金。山西省積極探索煤炭開發、生態補償新機制,今后將從每噸煤的銷售收入中提取0.15元育林基金進行生態補償,計劃每年籌集5000萬元。
(2)部分產煤省征收出省煤價格調整基金。目前,貴州省、陜西省和寧夏等省區市通過對出省煤征收價格調整基金,調控煤炭出省量。其中,陜西省按電煤15元/t、精煤25元/t征收價格調整基金;寧夏對太西煤征收15元/t的價格調節基金;貴州省對出省電煤征收30元/t、洗精煤50元/t、焦炭征收70元/t的價格調整基金。
2.3、山西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中涉及的煤炭成本政策
國務院在山西省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試點工作中醞釀提出的涉及煤炭成本政策主要包括以下3方面。
(1)建立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按照山西省《關于開展煤炭工業可持續發展政策措施試點工作的總體實施方案》(簡稱《試點總體方案》),對煤炭生產企業依據礦井服務年限或剩余服務年限,按原煤產量噸煤提取10元,分年按月提取礦山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
(2)征收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按照山西省《試點總體方案》,對煤炭生產企業按動用(消耗)資源儲量、區分煤種征收,其中,動力煤5—15元/t、無煙煤10~20元/t、焦煤15~20元/t。按我國井工礦平均資源回采率45%折算成原煤產量,平均噸煤征收可持續發展基金為:動力煤11—33元/t、無煙煤22~44元/t、焦煤33~44元/t。
(3)提取煤礦轉產發展基金。按照山西省《試點總體方案》,建立煤礦轉產發展基金,根據原煤產量,按月噸煤提取5元。并且要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3、相關政策建議
(1)煤炭企業的增值稅過高,應該予以降低。煤炭行業是基礎行業,是生產能源和原料的,所以有的國家把它與農業類比,稅負比其他工業企業要低很多。目前我國煤炭行業的增值稅,明顯高于其他行業,所以應該予以降低。
(2)國家集中調整煤炭產業稅費政策,應該考慮到煤炭企業的承受力和政策出臺的時機。比如出口政策的調整,應該有緩沖期,很快出臺,既造成企業虧損,也會影響企業出口合同的履行,會損害中國企業和國家的商業信譽。
(3)國家在煤炭資源稅制度設計上,要體現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目的。政策不能簡單一刀切。要根據煤礦資源的品質、賦存條件和開采條件,體現資源優劣的級差收益,制定不同的稅費標準。對開采薄煤層、開采深度大、資源枯竭挖潛、開采整裝煤田邊角資源等類型的礦井,應采取免稅、減稅等措施,給予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盡可能多地回收資源,促進資源節約。對開發與煤共伴生資源,實現煤炭資源綜合利用的項目,如煤矸石利用、礦井水利用、煤層氣利用、油頁巖和其他礦物質的綜合利用等項目,應給予稅收優惠政策。
(4)要鼓勵生產過程中的節約和環保措施。對于企業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采煤沉陷,以及開展采煤沉陷區治理和礦區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國家應給予稅收優惠或稅前抵扣,促進節能減排和礦區環境保護。
(5)要顧及公平和社會責任。資源類企業,國家尤其應該給予關注,它們涉及到國家的可持續發展。一是要保護有限的、稀缺的資源。對一些稀有的煤種,應該加以保護,不能隨意由企業來開采,應該給以開采年限的約束。二是對于為國家做出貢獻的老國有煤礦,負有保證一個地區就業責任的企業,國家應該予以補貼和相應的優惠。比如德國對魯爾煤礦的補貼,就是出1噸煤炭,另外給2倍煤價的補貼。
總之,國家政策的出臺,應該是符合科學發展觀,符合國情、符合企業實際、符合群眾利益的,不可以簡單地從一個方面出發,不切實際的一刀切。一刀切對于政府部門政策的制定者簡單,還能回避一些矛盾,對于收取稅費者也方便操作,但是對于企業和社會卻不公平、也不負責任。應該在對實際企業和實地情況作調研,并征求企業和當地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做出,西方發達國家無不如此。如果不符合實際情況,往往會產生不好的效果。我們一些政府部門的公務員,從學校到機關,沒有實際現場工作經歷,不到實地認真考察和調研,憑書本、文件和匯報材料,推斷出所謂合理的政策,雖然出發點很好,但是不切合實際,造成很多損失,這點值得我們注意。建議國家盡快對煤炭行業稅負情況進行專題研究,提出整體改革方案,以利于我國煤炭工業的健康發展,有利于我國的資源合理開發和保護。
文章標題:煤炭行業贏利能力與國家稅費改革方向關系
轉載請注明來自:http://www.56st48f.cn/fblw/ligong/kuangye/31593.html
攝影藝術領域AHCI期刊推薦《Phot...關注:105
Nature旗下多學科子刊Nature Com...關注:152
中小學教師值得了解,這些教育學...關注:47
2025年寫管理學論文可以用的19個...關注:192
測繪領域科技核心期刊選擇 輕松拿...關注:64
及時開論文檢索證明很重要關注:52
中國水產科學期刊是核心期刊嗎關注:54
國際出書需要了解的問題解答關注:58
合著出書能否評職稱?關注:48
電信學有哪些可投稿的SCI期刊,值...關注:66
通信工程行業論文選題關注:73
SCIE、ESCI、SSCI和AHCI期刊目錄...關注:120
評職稱發論文好還是出書好關注:68
復印報刊資料重要轉載來源期刊(...關注:51
英文期刊審稿常見的論文狀態及其...關注:69
copyright © www.56st48f.cn, All Rights Reserved
搜論文知識網 冀ICP備15021333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