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歷史論文 發布日期:2015-03-26 16:37 熱度:
[摘 要]古代埃及普通階層中的年輕男女從相識戀愛到走進婚姻殿堂,再到婚后生活甚至是離婚都離不開財物往來,即財物的贈予或分割。根據古代埃及當時的結婚習俗,結婚時男方要給予女方不同種類的財物以示誠意,來感謝女方愿意嫁給自己,而女方也同樣要支付給男方一些財物,比如女子成為妻子付給新郎的金錢等,從而共同組建新的家庭。結婚后丈夫有供養妻子的責任,離婚時也會根據離婚條約,夫妻雙方分割財物。本文針對以上內容進行具體的闡述和分析。
[關鍵詞]]核心論文發表,古代埃及,婚姻,財物往來
近年來,古代埃及的婚姻受到許多學者的關注和研究,特別是皇室婦女的婚姻受到學者們的青睞。本文避開上層社會中的婦女婚姻生活,同時也避開非自由人中的奴隸階層,試著以普通自由民階層為研究對象,來分析古代埃及年輕男女在婚姻關系中雙方往來的財物狀況。另外由于古代埃及歷史學科起步較晚,直到1822年法國商博良成功解讀象形文字后,才宣告了埃及學的誕生。加之研究對象距今時間久遠,特別是古代埃及歷史文獻中記載普通婦女婚姻的生活內容甚少,所以本文就目前所掌握的材料和知識,提出幾點不成熟的見解。
一、男方的支出
(一)處女的禮物
在古代埃及,無論從社會角度還是法律角度,結婚前女子保持貞潔之身都被看成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因此,年輕男女結婚后,為了彌補女子失去處女之身,新郎要支付給她一定數額的賠償金,這筆賠償金稱作“處女的禮物”。這筆賠償金具體有多少我們不得而知,我們推測它的數額會根據男子家庭條件的不同而存在差異。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在古代埃及社會,這種情結也許被古代埃及人看成是對愛情婚姻的忠誠與責任。
(二)彩禮
這是新郎贈予新娘的禮物,可以是金錢方面的給予,也可以是一定數量的糧食。彩禮的具體數量,會根據新郎的職業和家庭條件的不同而有所差異。隨著時間的推移,這種禮物在一些案例中變成了虛構的概念,也就是說新婚妻子得不到這些禮物,因為只有在兩人離婚的時候,丈夫才會真正贈予離婚妻子,來兌現結婚時給予妻子這份禮物的承諾。因此,這種禮物演變成給予離婚婦女的補助。
(三)丈夫對妻子的生活供養財產
古代埃及年輕男女組建新家庭后,養家糊口的重擔就落在了男子身上。通常情況下,大部分古代埃及婦女的主要職責是在家里生兒育女,操持家務。而丈夫則是外出工作。所以在這種情況下丈夫將給予妻子一些資助(以金錢或其他福利的形式),在他們共同生活期間,丈夫需每年定期給予妻子生活上的保障,滿足妻子的衣食住行。與此同時,丈夫需向妻子承諾將現有的和將來的財產都給予妻子,在必要情況下,夫婦可以另外起草一份婚約,丈夫承諾用自己的全部財產作為妻子獲得日常生活保障的擔保。從經濟角度來說,這種資產轉移并不會對丈夫造成危害,因為它只有在雙方離婚的情況下才會發生。因此,我們可以看出,在如此嚴格的婚約中,妻子處于相對有利的地位。
二、女方的支出
(一)女子成為妻子付給新郎的金錢
這是古代埃及女子為了轉變身份成為妻子,而在婚禮上贈予丈夫的金錢或相關財物。與新郎贈予新娘的彩禮相比,這種贈予標志著女子從婚前的單身狀態轉變為婚后的妻子身份,因而顯得更加有意義。
(二)新娘的嫁妝
新娘的嫁妝通常包含數量可觀的物品。比如,家具和日常生活用品(包括床、器皿、鏡子、爐灶等),還有新娘的衣物和珠寶首飾。有時,還包括其他一些物品:樂器、錢幣、有時還包括驢。通常情況下,這些物品都是由新娘隨身帶入夫家的,以便自己婚后生活使用,并且在整個婚姻過程中可以視為自己的財產,但是丈夫有管理和使用這部分財產的權利。而且,所有物品的價格都會列在一張清單上,并在清單的末尾處標明這些物品的總價。如今埃及社會依舊保留著這種從法老時期流傳下來的習俗。
毫無疑問,這些嫁妝是構成婚姻家庭的重要物質基礎。因為它是由新娘帶入夫家且丈夫有管理和使用這部分財產的權利,所以我們也看做是財物往來的一種形式。
(三)娘家人的生活救濟
許多資料證實生活供養財產的存在,比如前文所述的丈夫對妻子的生活供養財產。但也存在娘家人對丈夫生活的供養或是救濟。它是妻子的家人給予丈夫的。當丈夫覺得自己的生活艱難時,他希望妻子及其娘家人可以根據自己的社會地位和收入情況,對他們的家庭給予一定的生活救濟。譬如,在布拉格保存的一塊陶片上,記載了一位飽受丈夫折磨的妻子給她姐妹寫的信。在信中,這位妻子向姐妹求助,“我給你寄出一些大麥,請你再加上一些小麥來磨面,并烤成面包再寄回給我。”信中還描述到,丈夫經常因為家里所需面包的數量不夠和她吵架,抱怨娘家人不關心他們,并威脅她,如果娘家人不給予幫助,就把她趕出家門。類似的,在另外一塊保存在柏林博物館的陶片上,還記載了一位新娘的父親給予她一些生活器具,還承諾給女兒的婚后家庭提供七年以上的糧食資助。
三、離婚時的財產分割
古代埃及,夫妻雙方均有離婚的自由。一旦夫妻雙方的婚姻關系宣告破裂,那么,丈夫需要給他的妻子簽訂一份離婚文件。如果離婚事件發生的很不和諧,被拋棄的一方受到不公平的待遇,那么,他們將會尋求在金錢或其他物質方面的補償。
根據男子居住在女方家庭的“入贅”婚約,被妻子拋棄的丈夫將會獲得一半的彩禮。與此相似,丈夫也將享有夫妻共同財產的一部分。而根據女子居住在男方家庭的婚約,被丈夫無故拋棄的妻子將會獲得下列財產:
1.彩禮;
2.女子成為妻子付給新郎的金錢;
3.妻子的嫁妝或等價物;
4.丈夫對妻子的生活供養財產;
5.部分丈夫雙親的財產;
6.部分共同財產(至少三分之一);
7.離婚罰金。
其中,“丈夫雙親的財產”這一概念在文獻中提到的并不多,但是根據它的字面意思理解,很明顯包括丈夫在結婚時帶入家庭或者從雙親那里繼承的財產;而妻子也可以擁有她們從上一段婚姻中獲得或者從雙親那里繼承的財產。 另外,離婚后的妻子將會獲取丈夫的生活補給。如果丈夫接受過“女子成為妻子付給新郎的金錢”,他必須保證離婚妻子的基本生活直到他把這些金錢還給她;如果丈夫接受過“生活供養財產”,他必須為離婚妻子提供財物上的支持,以保證妻子的正常生活。
綜上所述,一方面,古代埃及普通婦女會收到來自新郎的處女禮物、彩禮(包括金錢或糧食等);另一方面,她們會將自己的嫁妝隨身帶入夫家,還需籌備成為新娘而付給新郎的金錢。此外,夫妻之間還存在生活補給財產,這以丈夫的供養財產為主,這部分財產成為妻子生活的主要財物來源。在家庭處于經濟困難時期,娘家人也會給予幫助。很顯然,以上所談及的各類財物構成了古代埃及婦女婚姻家庭的重要基礎。在婚姻雙方的財物往來中,丈夫給予的多,妻子接受的多。無疑丈夫在家庭財物中起著主要的作用,這大概就是受到古代埃及“男主外,女主內”生活模式的影響。當夫妻離婚時,他們婚姻關系中所涉及的財物則有一定的分配規則。但無論怎么分配,都以照顧離婚婦女的基本生活利益為原則,特別是在由丈夫主動提出拋棄妻子的情況下。離婚財產的分割,把更多的財產留給妻子,體現了當時社會照顧作為弱勢群體的婦女的習俗,這也在側面說明了古代埃及社會中,婚姻家庭中婦女的生活來源主要依靠著丈夫。
參考文獻:
[1]Miriam Lichtheim. Ancient Egyptian Literature[M]. Vol.Ⅱ.University of California,1976.
[2]Zahi Hawass. Silent Images:Women in pharaonic Egypt[M]. Cario,2008.
[3]Schafic Allam. Everyday Life In Ancient Egypt[M]. Foreign Cultural Information Dept.1985.
[4]Barbara S・Lesko. Women's Earliest Records From Ancient Egypt and Western Asia[M]. Scholars Press.1989.
[5]Ian Shaw. The Oxford History Of Ancient Egypt[M]. 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
文章標題:核心論文發表古代埃及婚姻關系中的財物往來
轉載請注明來自:http://www.56st48f.cn/fblw/wenyi/lishi/25929.html
攝影藝術領域AHCI期刊推薦《Phot...關注:105
Nature旗下多學科子刊Nature Com...關注:152
中小學教師值得了解,這些教育學...關注:47
2025年寫管理學論文可以用的19個...關注:192
測繪領域科技核心期刊選擇 輕松拿...關注:64
及時開論文檢索證明很重要關注:52
中國水產科學期刊是核心期刊嗎關注:54
國際出書需要了解的問題解答關注:58
合著出書能否評職稱?關注:48
電信學有哪些可投稿的SCI期刊,值...關注:66
通信工程行業論文選題關注:73
SCIE、ESCI、SSCI和AHCI期刊目錄...關注:120
評職稱發論文好還是出書好關注:68
復印報刊資料重要轉載來源期刊(...關注:51
英文期刊審稿常見的論文狀態及其...關注:69
copyright © www.56st48f.cn, All Rights Reserved
搜論文知識網 冀ICP備15021333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