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社會學論文 發布日期:2014-07-16 16:40 熱度:
南朝梁代詩論家鐘嶸的詩歌批評著作《詩品》,品評了漢魏到齊梁一百二十多位詩人的五言詩創作,針對五言詩的風格、內容、審美價值作出了精辟獨到的分析評價,不但有豐富的理論內涵,而且其品評語言的文采也頗具審美意蘊,因而在古代詩論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內容提要:在鐘嶸《詩品》之前,品評性質的文字中“奇”的用法傾向于與儒家正統道德、五經經義相比較而產生的判斷,而《詩品》中“奇”幾乎全部用于審美特征的評價,這證明鐘嶸的時代已經確立了以審美價值作為文學獨立價值標準的批評觀念,這種觀念又是被鐘嶸全面發揚的。《詩品》中“奇”主要用于形容詩歌的精神氣質或整體風貌,骨氣、興托、章句都可以寫出“奇”的效果。“奇”字的用法與鐘嶸的基本審美傾向相一致:注重“骨氣”而不廢文辭,追求詩歌整體風貌的剛性美和自然真實的情感表達。
關鍵詞:社會學論文發表,詩品,奇,正統,審美價值
《詩品》在品評各家詩人時,多次使用“奇”這個字,它可以用于形容詩歌的精神氣質,也可用于形容文辭。本文以《詩品》中“奇”的用法為主要研究對象,并與之前時代的論著,以及同時代的文論著作《文心雕龍》對比,梳理“奇”在《詩品》中的使用語境和作用。在列舉的其他著作中,“奇”都有較多用例傾向于與儒家正統道德、五經經義相比較而產生判斷;而《詩品》與這些作品都不同。《詩品》中“奇”的出現語境不再與儒家經義關聯,而幾乎全部是關于詩歌審美特征的形容和評價。與正統的道德和思想追求脫鉤,說明鐘嶸的時代已經確立了以審美價值作為文學獨立價值標準的批評觀念,這種觀念又是被鐘嶸全面發揚的。雖然“奇” 本身并未形成特定的批評標準,通過與“奇”相聯系的品評文字,依然可以梳理出鐘嶸獨立、純粹的美學追求,大致仍以內容與形式兼善為鵠的。
一、與正統對立的“奇”
《說文解字》釋“奇”為:“奇,異也。一曰不耦。”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注為“不群之謂”。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 204頁。表明“奇”帶有偏離常規、不合正統、特異的含義。按照《漢語大詞典》、羅竹風主編:《漢語大詞典》,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88年。《古漢語大詞典》徐復主編:《古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等辭書的釋義,“奇”的用法和含義可以大致分成三類:一,詞性為形容詞,有“特異、罕見、出人意外、非同一般”的意思,本身不帶褒貶含義,表示形容的事物或人有特殊性,與一般不同;二,由非同一般的事物引起的“驚奇、賞識、看重”等情感或動作,這是“奇”的動詞性用法;三,作為名詞直接指稱“特異的人或物”。另外“奇”還有與“偶”相對的含義。
在鐘嶸之前的時代,“奇”的這幾種意義基本都已具備。形容詞性的用法如:
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殺。(《禮記・王制》)孔穎達:《禮記正義》,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555頁。
動詞性用法如:
籍曰:“彼可取而代也。”……梁以此奇籍。(《史記・項羽本紀》)司馬遷:《史記》,中華書局,1963年,第296頁。
名詞性用法如:
文麗用寡,長卿也;多愛不忍,子長也。仲尼多愛,愛義也;子長多愛,愛奇也。(《法言・君子》)本文中《法言》之引文均出自汪榮寶:《法言義疏》,中華書局,1987年。
俗人好奇。(《論衡・藝增》)本文中《論衡》之引文均出自黃暉:《論衡校釋》,中華書局,1990年。
以上三種詞性的“奇”在評論性質的文字或語境中也都有使用的例子,主要的評價對象包括人物或者文史作品。其中,“奇”的動詞性用法在品評人物的語境中出現較多。由于被評價者展現出非同常人的特質,而使做出評價的人很重視他們,認為他們必然有超越一般人的能力或命運。這樣看來,在用于評價場合時,動詞性用法的“奇”,多用于表示對含有“奇”的狀態或特質的肯定。與此類評價相對的是平庸的狀態,常用的用語是“不足為奇”。
上文舉出的《法言》的用例,是揚雄對司馬遷等人的評價。揚雄的評論有對比的意味,將司馬相如、孔子和司馬遷等數人列舉出來,說明他們各自的思想或行文特點。與孔子的“愛義”不同,揚雄認為司馬遷的特點是“愛奇”。關于“愛奇”的解釋,可以結合《法言》的內容和揚雄自身的經歷來理解。從《法言》中關于司馬遷的評價來看,揚雄對司馬遷并不完全贊同,而且屢次將司馬遷與“圣人”或孔子對舉來發表議論,這表示揚雄的意見在于司馬遷的思想不同于以孔子為代表的圣人之道。結合揚雄的個人經歷,他對圣人和儒家正統思想的推崇經歷了一個轉變的過程。他本人“少而好賦”,有《羽獵賦》等名作,是西漢的辭賦大家。后來他認識到漢賦過于追求形式的華麗,“勸百諷一”的內容組織實際上很難起到勸諫君主的作用。作為文學作品的漢賦,并不能很好地為表達和宣傳儒家教化思想服務,因此他在《法言》中表示,漢賦是“童子雕蟲篆刻”,“壯夫不為也”。那么他對司馬遷“愛奇”的評價,顯然也帶著幾分不贊成,認為司馬遷不符合圣人之道的要求,偏離了儒家的正統。
揚雄的文學觀念是以儒家思想為指導,以教化風俗為目的,文學要為政治和道德行為服務。如果不從文學評論的角度出發,而考慮到司馬遷作《史記》的史學目的,揚雄對司馬遷的評價其實是很有道理的。作為一部史學著作,《史記》中的文學修辭是否完全符合史官應當遵循的實錄精神,向來就有爭議。歷史書寫應當符合正統要求,遵守修史原則,凸顯儒家經典的精髓思想和核心地位,在“罷黜百家,獨尊儒術”的時代才是政治正確的,“愛奇”的偏好,應該算是不合常規的異數。
“奇”在評論文章寫作的場合也有類似的與儒家經義對照的用法,如王充在《論衡》中對具有高超的學術修養和創作水平的“鴻儒”,有這樣的評價:
能精思著文連結篇章者為鴻儒。……故夫鴻儒,所謂超而又超者也。以超之奇,退與諸生相料,文軒之比于敝車,錦繡之方于?袍也,……然鴻儒,世之金玉也,奇而又奇矣。(《超奇》) 在王充的劃分標準里,鴻儒不但要博覽群書,還要能夠“博通”,就是活學活用,能夠用自己巧妙的構思將寫作資料連綴加工,既要有“深指巨略”,能經世致用,又能“文由胸中而出”,“實誠在胸臆”,以真實而厚重的思想情感為文字注入力度。雖然遵從正統經義,但鴻儒能致“奇而又奇”,乃是依靠個人才華,在經典表述之外創造了新的表述方式。另外,王充在《藝增》篇還批評了文章寫作中夸大其辭的做法,他認為,“俗人好奇,不奇,言不用也”,這樣的品味導致了寫作者迎合其愛好而夸大事實,嘩眾取寵。雖然儒家經典也難免有所“增”,但畢竟是有節制的,“皆有事為,不妄亂誤”,與街頭巷尾的傳語中夸張的成分有根本的不同,“俗人愛奇”的錯誤傾向,很大程度上導致了傳語中增飾而近誣的誤區,與經典的本義背道而馳。這里“奇”的含義,表示的是正統思想對立面的特征。
與鐘嶸同時期的劉勰所著《文心雕龍》中“奇”的使用也有與正統對立的含義。例如:
若夫?鑄經典之范,翔集子史之術,洞曉情變,曲昭文體,然后能莩甲新意,雕畫奇辭。昭體故意新而不亂,曉變故辭奇而不黷,若骨采未圓,風辭未練,跨略舊規,馳鶩新作,雖獲巧意,危敗亦多,豈空結奇字,紕繆而成經矣。(《風骨》)本文中《文心雕龍》之引文均出自范文瀾注:《文心雕龍注》,人民文學出版社,1962年。
這一段落中,劉勰對“莩甲新意,雕畫奇辭”的創作目的是持肯定態度的,他認為達到這一目的的正確做法是在“?鑄經典之范,翔集子史之術”的基礎上有所新變,在經典的正統性基礎上發揮文辭的獨創性。相比之下,在風骨、辭采等關系到文體內在穩定性要素方面不下功力,只是追求新巧的創意或表面文章,就成了“空結奇字”。“奇字”“奇辭”本身沒有對錯,重要的是形式背后起支撐作用的思想內涵、精神氣質是否有其內在價值。
可見,作為“正”的對立面,“奇”的使用必然表達了相對于某種一般標準的偏誤;在品評人物時,大多是與平庸的資質相對立;在品評文章、史學作品時,有不少使用情境都是與儒家正統經義的對立。
在古代的思想文化領域,儒家經學思想的確長期占據至高的地位,文人階層多懷抱有經世致用的政治理想。即使是創作或解讀文學性的作品,正統思想的標準也會自然而然地浮現,作品肩負的社會責任成為首要的關注對象,正如《毛詩大序》中的總結:“經夫婦,成孝敬,厚人倫,美教化,移風俗”。而文學從經學、史學等經世的學問中分離出來,獨立的文學價值和純審美的標準被發現并得到大多數人的認可,是一個漸進的過程。李春青認為,中國古代的“鑒賞批評”或稱審美批評,出現于西漢后期,而完成于東漢之末,“直到東漢末曹丕的‘詩賦欲麗’之說出來,才算是完全擺脫了儒家思想限制,凸顯了詩文辭賦的審美特征”。李春青:《論中國古代“鑒賞批評”的形成》,《文藝理論研究》2012年第6期。在魏晉之前的文學批評之中,關于文學的價值判斷總是與正統思想、經典正義有脫不開的聯系,而自曹丕《典論・論文》開始,陸機《文賦》,沈約聲律說到鐘嶸《詩品》,文學的內部規律、審美價值、情感體驗作為批評的基本標準終于得到了獨立的關注。《詩品》中對“奇”字的運用,不再以儒家的政治教化目的作為“正”的參照系,而是與這種功利的文學觀拉開距離,保持了明確的純審美的批評標準。其中, “奇”的出現語境有的與詩的內容有關,有的與文辭形式有關,它們的對立面不是正統經義,而是平庸而缺乏美感的詩歌創作。
而與《詩品》同時代的《文心雕龍》,之所以還保持了正統經義的至高地位,首先說明了文學獨立價值的發現、對純審美的追求并未對儒家思想的統攝形成徹底驅逐之勢,文人的政治理想也并未因為發現了文學之美而被拋棄;其次是由于《文心雕龍》是“體大而慮周”,對各種文體都有論述,不同的文體有不同的創作手法和功能,正如曹丕《典論・論文》中所概括的:“奏議宜雅,書論宜理,銘誄尚實,詩賦欲麗。”論述對象的復雜性決定了劉勰無法像鐘嶸那樣單純地探討五言詩歌的美學原則問題,而置經典正義于不顧;最后,劉勰與鐘嶸的個人氣質、思想和審美偏好必然是有差別的,劉勰本人非常崇尚儒家正統思想,要在文學中實現“道沿圣以垂文,圣因文而明道”的理想,并且希望通過文字的政教功能為文人實現政治抱負提供助力,雖則他對文學作品的美學價值有很高的鑒賞力,這并不妨礙他同時是文學政教功能的支持者。
二、《詩品》中用于審美價值判斷的“奇”
1.與詩歌內容有關的“奇”
“奇”在《詩品》中較多的使用情況與詩歌內容和整體風貌有關,尤其常用于形容與“骨氣”或“氣”有關的詩歌風格。
《詩品》評劉楨條曰:
其源出于《古詩》。壯氣愛奇,動多振絕。真骨凌霜,高風跨俗。但氣過其文,雕潤恨少。然自陳思已下,楨稱獨步。本文中《詩品》之引文如非特別注明,均引自呂德申先生所著《鐘嶸〈詩品〉校釋》,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
劉楨的詩風以“氣”勝是當時一般的看法,劉楨的詩是有“風骨”的,也就是富有“一種感發的生命及語言結構有力”。葉嘉瑩:《漢魏六朝詩講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第410頁。鐘嶸認為劉楨氣壯,以直抒胸臆為主,而缺乏雕飾。“壯氣愛奇”是劉楨的詩體現在氣勢、或說內在的“質”的方面的特征,而外在的“文”方面,就是“氣過其文,雕潤恨少”了。
劉楨條的“愛奇”,與揚雄的用法完全不同,“愛奇”成為超越平庸的褒義形容詞,其參照系不再是儒家經義了。“愛奇”之語,下品合評王屮、卞彬、卞鑠三人時再次出現:“王屮、二卞詩,并愛奇嶄絕。慕袁彥伯之風。雖不宏綽,而文體剿凈,去平美遠矣。”“嶄絕”之語又見于下品評鮑令暉條:“令暉歌詩,往往嶄絕清巧,擬古尤勝。”嶄絕原本是形容山勢險峻奇詭的樣子,這里用來比喻詩思奇特不凡。④曹旭集注:《詩品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47、102頁。鐘嶸用“愛奇嶄絕”評王屮等三人的詩,認為近似中品袁宏的詩風,這里體現出了 “奇”與“風”的關系。下文又說“去平美遠矣”,說明“奇”是作為一種與“平”相對的詩歌風格而出現,呈現出與劉楨詩類似的峭拔之美。 評劉楨條的“愛奇”可以理解為劉楨詩歌中體現的創作傾向,是憑著一種強盛的氣勢而寫出奇特的語句,而且是側重于詩思的“奇”。張懷瑾先生之《鐘嶸詩品評注》注“愛奇”曰:“劉楨詩酷好峻峭挺拔,卓犖不群。謝靈運《擬魏太子鄴中集詩八首・劉楨・序》(之五)論劉楨詩云:‘卓犖偏人,而文最有氣,所得頗經奇。’則‘氣’與‘奇’互相表里,上文評曹植詩云:‘骨氣奇高’,可以互相參證。”張懷瑾:《鐘嶸詩品評注》,天津古籍出版社,1997年,第183頁。張懷瑾先生在這里點出了鐘嶸的評論中“氣”與“奇”的關系。
同樣能體現“骨氣”與“奇”的關系的是《詩品》評曹植條。曹植的詩歌在鐘嶸看來是“骨氣奇高,詞采華茂,情兼雅怨,體被文質,粲溢古今,卓爾不群”。其中“骨氣奇高”的“奇”字按現代漢語的語感易被理解成修飾“高”的程度副詞,周振甫先生之《〈詩品〉譯注》就譯為“骨力和氣韻特別高”;周振甫譯注:《〈詩品〉譯注》,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江蘇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6頁。 然而此處鐘嶸以“骨氣奇高”與“詞采華茂”對舉,說明“奇高”的構詞與“華茂”相同,為并列的形容詞,則“奇”亦是修飾“骨氣”的形容詞。曹旭先生解釋 “骨氣奇高”為:“指曹植詩內容充實,文詞剛勁而奇警高絕。”曹旭《〈詩品〉集注》引陳衍《詩品平議》云:“(子建詩)骨氣自高,奇處時有。”④均解釋出了“奇”的含義。“骨氣奇高”與“詞采華茂”對舉,則此處的“奇”當不以修飾詞采為中心,“華茂”才是作者所認為的曹植之文辭特征。這里鐘嶸所欣賞的 “奇”是針對文章通過文辭所體現的一種氣勢或精神風貌,而不是特指表面文辭的奇特。劉楨條也可以說明類似的問題,劉楨直抒胸臆,以氣取勝,詞采方面缺乏雕飾,也說明文辭的“奇”在這里不是鐘嶸的關注點。
從《詩品》評曹植、劉楨等條目中可以看出鐘嶸的美學追求是全面的。鐘嶸評曹植“骨氣奇高,詞采華茂”,指出其內容與形式都達到很高的造詣;“情兼雅怨,體被文質”,則說明文體風格和情感特質都恰到好處。
評劉楨“雕潤恨少”,說明鐘嶸不是不注重詞采雕飾,只是反對過分堆砌辭藻。鐘嶸對文辭美感和內容的力度是并重的態度,五言詩創作如能“干之以風力,潤之以丹采”,達到內容與形式、語言表達與思想情感的完美統一,才是好的詩作。
鐘嶸的美學觀念并不逼仄,他認同不同的詩風所造成的多樣的美感,因此他將劉楨和陸機這兩位風格迥異的詩人并列于上品。劉楨的長處在于“壯氣愛奇”,而短處是“雕潤恨少”,陸機的詩歌則正好相反,文采華美,而在精神氣質上表現為“氣”和“奇”的缺乏。
《詩品》評陸機條曰:
其源出于陳思。才高詞贍,舉體華美。氣少于公?,文劣于仲宣。尚規矩,不貴綺錯,有傷直致之奇。然其咀嚼英華,厭飫膏澤,文章之淵泉也。張公嘆其大才,信矣!
從評陸機條可以看出,“直致”也可以和“奇”相聯系。呂德申先生注:“直致,同直尋。”呂德申:《鐘嶸〈詩品〉校釋》,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第 81頁。在鐘嶸看來,直書目前所見的“直致”也可以造成“奇”的效果。他在中品序中說:“觀古今勝語,多非補假,皆由直尋。”而陸機的弊病在于“尚規矩”,多摹仿因襲,過于生硬而喪失了使思想情感直接抒發的美感,所以雖然文辭華美,卻“有傷直致之奇”。這一特征正與劉楨的“氣過其文”形成對照,因此鐘嶸批評他“氣少于公?”。
綜合以上談到的幾條評語可以看出,鐘嶸傾向于欣賞從詩歌的“骨氣”中體現出的“奇”,或“直尋”所能達到的“奇”。劉楨的“壯氣”即使缺乏文辭的修飾也可以達到“奇”的效果,如果沒有“氣”的配合或“直致”的靈動,即使文辭華美富贍如陸機也不能稱為“奇”。
另外,《詩品》中也用“奇章”、“奇句”來形容詩歌給人留下的總體印象,例如中品評謝?詩“奇章秀句,往往警遒”,下品評虞羲詩“奇句清拔”。這種“奇”是整合了詩歌的思想、情感、語言、精神氣質所達到的整體效果,很難割裂開來說它是側重于“質”還是“文”。
從評謝?條看,“奇章秀句”可以造成“警遒”的效果,也就是一種警策有力而又遒勁的風格;如果詩歌缺乏氣勢和力度,也就是“骨氣”,是很難造成這種審美效果的。謝?所贊揚的詩風也是如此,下品評虞羲條:“子陽詩奇句清拔,謝?常嗟頌之。”曹旭先生在《詩品集注》中分析此處云:“‘奇句’即‘奇章秀句’, ‘清拔’與‘警遒’意亦相近。或因詩風相類,故其‘清拔’‘奇句’為謝?嗟頌。”曹旭集注:《詩品集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472-473 頁。這既是謝?的創作風格,也是鐘嶸所認同的審美傾向。
此外,“奇”也被用來形容詩歌的寄興。中品評張華條:
其體華艷,興托不奇,巧用文字,務為妍冶。
此條內容有的版本作“興托多奇”,這樣對于張華的詩的評價就產生了兩個相反的理解,然而不管是“不奇”還是“多奇”,不能否認的是在鐘嶸的理解中,“興托”,也就是“寄興”是可以體現出“奇”的特征的。呂德申先生注釋“興托不奇”為“指張華詩缺少深刻的含意和寄托”。呂德申:《鐘嶸〈詩品〉校釋》,北京大學出版社,1986年,第110頁。鐘嶸所認為的“興”就是“文已盡而意有余”(《詩品》序),比興寄托與詩歌傳情表意的功能直接相關,“興托”可造成 “奇”之效果,是因為詩中寄托的情感有感動人心的效果,這就又將“奇”與內心世界聯系了起來。結合“兒女情多,風云氣少”的評價,張華之詩雖缺乏剛性的氣勢,終勝在情感表達的豐富性上。
從以上列舉各條中可見,《詩品》中“奇”的用法更多是與“氣”、“風”、“骨”、“興托”這些詩文內部所反映的精神狀態發生聯系。
2.與文辭形式有關的“奇”
鐘嶸并不反對詞采,也不反對文辭的修飾和雕琢,只是認為文辭的美應該與詩歌的“質”相配合。他評價曹植“詞采華茂”的同時又指出其“體被文質”的妙處;認為陸機“舉體華美”,又看到他“傷直致之奇”的缺憾;贊揚張協“詞采蔥?”,并在多處表達對“華艷”(評張華條)、“美贍”(評曹丕條)的欣賞,可見鐘嶸是相當重視詩歌的文辭之美的。“奇”在《詩品》中也被用于形容文辭,但考察上下文可以發現鐘嶸對文辭的重視從來不是孤立的,而是與內容和詩歌的整體風貌相配合。這也說明鐘嶸的審美追求是思想情感特質與表達形式的完美統一。 中品序批評任?、王元長等人“辭不貴奇,競須新事”,下品評何長瑜、羊曜?“二人文辭,殆不足奇”,是直接將文辭與“奇”聯系在一起了,這兩處可以表示出作者對文辭之“奇”的重視,但鐘嶸不贊成僅憑文辭的雕飾脫離常軌就能造成“奇”的效果,“奇”仍然聯系著詩歌的思想內涵。
結合上下文閱讀中品序,以及中品對任?的品評,可以發現“辭不貴奇,競須新事”這句話毋寧說是肯定“貴奇”之辭,不如說是要否定任?等人“用事”過度的做法。評任?條云:“但?既博物,動輒用事,所以詩不得奇。”再次強調任?詩的缺陷在于運用典故過于頻繁,對于詩歌整體的精神風貌是一種傷害,也就失去了詩的奇趣。在中品序中鐘嶸還以譏諷的口吻敘述了任?等人的為詩之道:“詞既失高,則宜加事義,雖謝天才,且表學問,亦一理乎!”他認為這些人是詩才不足而用生僻的典故學問加以掩飾,本來就寫不出奇警的妙句,只好在詩里彰顯自己廣博的學識,結果當然達不到“自然英旨”的詩歌之美。這句話也暗含了對任?等人才力的判定:才力平庸,所以達不到文辭的“奇”和整首詩的“奇”。下品評何、羊“二人文辭,殆不足奇”,將“奇”作為動詞使用,結合此條開頭的“才難,信矣”的感嘆,這兩人文辭“不足奇”的原因亦是才力的平庸,“奇”的含義與平庸相對立,鄔國平:《劉勰與鐘嶸文學觀“對立說”商榷》,《文藝理論研究》1984年第3期。表明詩人本身的才情是達到“奇”的審美效果的根本原因。
《詩品》里將文辭與“奇”相聯系的說法,都是從反面批評某種文辭不“奇”的風格的,這可以看出鐘嶸的側重點在于批評在詩歌中過度用典,尤其是用生僻典故來顯示自己的廣博見聞的做法。
“觀古今勝語,多非補假,皆由直尋”,說明詩句美感的真正來源乃是創作思路的“直尋”;“辭不貴奇,競須新事”的創作方式會造成“自然英旨,罕值其人” 的后果。鐘嶸的審美追求,集中于“直尋”和“自然英旨”,具體來說,文辭的“奇”不是通過繁復的用典達到的,鐘嶸真正重視的是內容與形式的統一,要在文辭上達到“奇”的效果,必然是與詩歌的思想內容相配合的整體美感。“奇章”、“奇句”能夠有“警遒”的力度,能帶給人審美的震撼,不是單憑陌生化的生僻辭藻或事典就能做到的。鐘嶸始終強調,詞句要由情感的生發自然流出,才能達到感動人心的效果。
三、結論
《詩品》與之前的文學批評作品,或者是對文學的觀念和看法有所論述的作品相比,一個突出的特征就是對正統的強調力度減弱。反觀漢代的文學評論,無論是揚雄論漢賦,司馬遷論楚辭,班固評離騷,還是毛詩大序,對作品美感的稱贊都伴隨著對君臣關系、風俗教化、五經要旨這些儒家社會政治最高理想一遍遍的重復。而鐘嶸在《詩品》中較為純粹地討論五言詩創作的藝術手法和美感特質,品評各家詩人的優劣得失,儒家正統的道德標準、政治標準幾乎全然缺席。藉由“奇”字的用法及其參照系的變化,可以看到這一現象背后文學審美機制的逐漸建立,針對文學的價值判斷有了純審美的判斷準則,這是魏晉以來文學鑒賞批評最終建立的成果,也反映了鐘嶸文學觀念的新銳之處:他品評詩歌創作的文字中不再以儒家正統思想作為最重要的參考坐標,正統經義最終讓位于純粹的審美原則。
鐘嶸《詩品》中“奇”的用法,主要用于形容詩歌的精神氣質或整體風貌,骨氣、興托、章句都可以寫出奇特的效果,正如王運熙先生的歸納,“奇”在《詩品》中主要有三種類型的含義,一是詩歌通篇風貌之奇,二是詩歌章句詞語之奇,三是詩歌比興寄托之奇。王運熙:《鐘嶸〈詩品〉論“奇”》,《光明日報・文學遺產》1986年7月29日。這是對詩歌創作的思想穿透力、形式表現力和情緒感染力的綜合品評。《詩品》中“奇”主要作為一個表示褒義的形容詞或動詞出現,它的用法與作者的基本審美傾向相一致,注重“骨氣”而不廢文辭,兼顧詩歌的整體美;只是文辭一味求新,而缺乏充實的思想內容或精神上的“氣”的詩歌,在鐘嶸看來不能稱為“奇”。
鐘嶸屢次用“奇”來形容好詩可以達到的審美體驗,類似于“陌生化”的效應,如果一首詩給讀者的感覺很新奇,它能夠帶來的美感體驗和情感共鳴就在一定程度上被放大了。審美體驗應當是全方位的,既包括文辭上的耐人尋味,也不能離開心靈的情緒震蕩,思想的交鋒砥礪;思想、情感和文辭,三種用法的“奇”不能孤立來理解,這三個審美維度在鐘嶸的體系中統一為一個完整的整體,因此“奇”這個表示陌生化效果和超脫一般水準的形容詞,頻頻出現于鐘嶸對詩歌內容、思想情感、語言和整體精神風貌的評價之中,它代表了鐘嶸在詩歌的審美原則上去功利化的總體傾向。
鐘嶸使用“奇”來作為輔助性的形容用語,從審美體驗的角度品評詩歌的過程中,也體現了自己的美學原則和態度傾向。鐘嶸本人的美學追求,也就是他所認為的好詩要符合的原則,一是整體風貌的剛性美,要有剛勁之“氣”。詩歌的“骨氣”就像脊梁一樣撐起全篇的精神內核,這種超越的精神風貌能帶給讀者情感的震撼和心靈的生發感動;“骨氣”或者“氣”的來源,是“直尋”,通過“直尋”的方法而達到鐘嶸的第二個美學原則:“自然英旨”。有“自然英旨”的詩歌,是真情的流露,與之相對的是為文造情、矯飾和虛情假意;但有了真實的情緒,還需要作者的才華相配合才能寫出好詩,“直尋”或“直致”雖然可以避免堆砌辭藻典故等錯誤的創作思路,“詞采華茂”的詩歌卻是天賦和個人才力綜合作用的結果;匠心獨具的作者,才能寫出非同一般的高水平作品。
文章標題:社會學論文發表論鐘嶸《詩品》中的“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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