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城市管理論文 發布日期:2013-01-05 08:47 熱度:
摘 要:改革開放以來,隨著國民經濟的快速增長和社會全面進步,我國的城市化進程明顯加快。然而“半城市化”問題也日漸顯露出來,成為當前中國重要的社會結構問題,其危害性越來越明顯。首先,不符合建設和諧社會的要求,造成城市人口與農村流動人口的對立和緊張。其次,造成一個龐大的沒有“根”的人群,他們既不愿回歸農村,又不能扎根城市,一旦遇到經濟發展困難和危機時期,這些失業人群,就會出現一系列問題,如對社會秩序的沖擊,個體的心靈與精神問題,對社會造成危害。再次,對農村的長期發展無利。要想消解“半城市化”問題,就必須對它的生成機制進行研究,從根源找到解決的途徑。本文概括了半城市的內涵,探討了中國城市化問題產生的背景,即特殊的城鄉二元結構,分析了半城市化問題的生成機制。
關鍵詞:半城市化,城鄉二元結構,戶籍制度,生成機制
新中國成立以后到改革開放前,由于趕超型工業化道路的選擇,通過將城鄉分割開來的戶籍制度以及其他因素的制約,我國城市化進程十分緩慢,幾乎沒有“半城市化”的狀態。本來我國作為一個農民大國,城市化水平在建國初期就十分低下,僅為11.9%,在30年內僅增長了9個百分點。我國的城市化快速發展進程始于1978年,當年城市化率統計數據僅為17.92%,截止至2010年,我國城市化率已經達到了47%,30多年來,我國城市化速度快速推進,這在擁有十幾億人口的大國無論從其絕對量或者速度上,都彰顯了我國改革開放的偉大成就。但是同時我們也要看到,僅就47%的城市化率而言,至少有16個百分點尚處于半城市化狀態。本文僅就我國半城市化的生成機制及特征談一點粗淺的認識。
一、半城市化的涵義及表現
城市化被公認為是衡量一個國家或者地區經濟發達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標志。現代化的一條重要硬指標就是城市化水平必須超過50%。一般地說,城市化的歷史進程是通過從不完整的城市化到完整的城市化過渡而來的,即通過半城市化的逐步發展生成為完整意義的城市化狀態。理論上講,任何國家在城市化進程中都有一個由農民到市民的轉化過程,都涉及半城市化問題,因為真正意義上的城市化是從人的角度對于多項權利的獲得,比如經濟的、社會的、文化的以及政治的等各個方面的,而這些方面的轉化過程,正是我們所要研究的半城市化狀態。所以,半城市化就是指農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化過程中的一種不完整狀態,它表現為,農民已經離開農村到城市就業與生活,卻不能真正融入城市社會,他們在經濟上享有基本的就業機會,但是獲得的勞動報酬卻與自己的付出不成比例,在社會保障、文化觀念、在城市有無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住房等諸多方面與城市居民不能享有同等待遇,簡單來說也就是四個方面:經濟上的就業權、社會權益得到保障權、文化心理觀念被社會認同權、政治上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我國改革開放30年,由于城鄉二元結構的打破,工業化進程加快了,根據我國戶籍制度,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69%,非農人口占31%,而按照城市化率的統計標準來說,在城市工作或者生活超過半年以上的人口就為城市人口,正因為如此,47%的城市化率既包括了31%的非農人口,也包括了16%的具有農民身份的進城務工人員—農民工。這個約有2億多人口的龐大的社會群體,他們其中不乏成功者,無論從職業、收入還是其他的各方面都得到了優于部分具有戶籍市民的發展水平,具有了在城市長久居住的條件,比如一些農民企業家。但是就這個群體的總體特征而言,他們大多處于這樣一種半城市化狀態:就上述四項權利的獲得而言,第一項權利獲得了保障,而其他各項都存在不同程度上的缺失,這種狀況如果不通過一定的制度安排和政策設計加以改進,必然會越來越成為一種凝固化狀態。
總之,“半城市化”實際上就是一種結構性問題,是農村人口向城市化轉變過程中出現的一種結構性現象。
二、我國半城市化問題的主要特征
(一)我國半城市化問題從人的角度、物的角度、地理的角度來看,與城市化的不同類型一樣,都是不同維度的一些相互交織的現象。而就我國當今“半城市化”狀態而言,農民工問題就是主要問題。要真正解決農民工問題,其實也就是要解決好市民待遇問題,如何讓農民轉化為市民,讓農村進一步向城市發展。
(二)我國半城市化問題是發展中的問題。目前,我國農村尚有2億富余勞動力,對于城市發展的確提供了一個可觀的人力資源,因為城市的發展的確離不開農民工。改革開放初期,面對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具體情況,鄧小平同志提出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論斷。在這個以經濟建設為大局的過程中,大批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城市和非農產業轉移,勞動力的轉移對于打破傳統的城鄉經濟二元結構有著非常重要的積極意義。20世紀的后20年,也就是改革開放以后,當時國家難以拿出一系列合理而又行之有效的政策來系統地解決農民工與社會發展之間的矛盾,這不是一個簡單地說誰對誰錯的問題,農民工對城市發展所作出的巨大貢獻,人們是有目共睹的:哪棟樓房不是農民工建造出來的?哪塊美麗的草坪不是農民工打理出來的?哪條馬路不是農民工打掃出來的?就2002年的數據來看,2002年全國轉移農村勞動力1349萬人,外出打工的農民工人數大幅上升,比上年提高12.2%。隨著2002年黨的十六大召開,進入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新時期,新世紀的10多年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又獲得迅猛發展,人均GDP已由2002年的1000多美元發展為4000多美元。今天我們的建設能力比起以前來是突飛猛進,所以,我們能夠做到并且也應該做的是,在政策設計上逐步改變半城市化的不合理狀態。
(三)我國半城市化問題的固化是社會建設不完善的問題。今天的城市建設,對于農民工這個群體的發展模式以及對待方式,顯然是不符合黨中央的科學發展觀要求的,農民工逐漸被遺忘,被城市或者政策邊緣化,人們往往只看到了農民工本身對城市發展的貢獻或者農民工的存在給城市發展所帶來的阻礙,卻忽略了國家制度對他們的不利因素,這包括政治因素、經濟因素、社會因素以及文化因素等諸多方面。
三、半城市化問題的生成機制分析
(一)農民工城市化構成要素發育的非均衡性
1.農民工群體收入低下難以支付在城市長期居住的成本
在我國,農民工群體的勞動收入與收益報酬不均衡是一個長期以來沒有解決好的問題。農民工勞動投入和收益的非均等性,造成“付出”和“回報”價值不等的剪刀差現象。由于我國在制度上將農民工置于邊緣勞動力市場,所以他們只能從事勞動強度大、勞動時間長、工資水平低的工作,付出與回報嚴重失衡。農民工群體在為城市創造財富的同時,卻未能實際的享受到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的實惠。這與“由人民創建,由人民共享”的新型城市發展觀背道而馳。收入收益的低值和待遇不平等與城市生活成本的高昂的落差,進一步擠壓了他們的物質精神追求,這容易引發一些社會問題。如果說,老一輩去城市只是為了打工賺錢,拿到報酬還是要回到農村成家過日子,他們中的大多數不能或者不想成為永久性城市市民,這個群體的半城市化,只是一種過度狀態,那么,“新生代農民工”的出現使半城市化問題進一步彰顯。
2010年1月31日,國務院發布的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進一步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的若干意見》中,第一次使用了“新生代農民工”這一概念,要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著力解決新生代農民工問題,讓新生代農民工市民化。新生代農民工主要指的是目前在家鄉以外的城市打工的80年代后、90年代后出生的人,他們與老一輩的農民工不同之處在于,他們在完成了自己學業之后遠離農村,進入城市工作、生活,對于農業、農村、農民等問題都不再像父輩們那么熟悉,他們渴望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最終融入城市生活,然而國家在很多方面都沒有做好接納這個群體的準備,特別是在住房等剛性需求的滿足方面,用其低廉的工資是難以支付在城市長期生存居住的成本。
2.勞動力無限供應與有限的就業容量之間的矛盾
農民工要忍受制度在社會中已經造成的就業歧視,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由于城市就業容量有限,加之城市大量的下崗職工和失業者同時也在尋找就業機會,造成農民工進城擠占城市居民就業機會,加劇了城市就業的壓力。在這種嚴峻的就業形式下,城鄉勞動力之間為了爭奪有限的就業崗位進行著激烈的競爭。在農民工對城市勞動力產生就業挑戰的同時,城市也對農民工的就業空間形成了擠壓,部分城市下崗失業人群由于擁有再就業政策的扶持和社會關系網絡等優勢,所以隨著社區經濟的規范化,以往農民工為市民日常生活所提供的分散服務將會越來越沒有市場。
(二)城市集聚擴張使拆遷及征地的不規范
在城市化進程中,有些人是被城市的先進文明與經濟發達所吸引,主動融入城市化的,而生活在城郊結合部的多數農民則是被動的城市化者,因為他們沒有其他農村地方供他們選擇(這點與農村流動人口不同),所以,只有城市化這一條道可走,否則就會陷入更大的困境。土地的缺失決定了他們具有很強的被動性。在過去30年中國城市急速擴張的過程中,原本是近郊的農村村落,有的成建制地被城市肢解而消失,有的則被城市包圍,成為沒有耕地的“城中村”或“都市里的村莊”。
1.“城中村”問題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化過程中,已經實現非農轉化的村社區的組織及其社會關系網絡等能在城市經濟社會關系中延續下來,從而形成一種特殊的城市社區。城中村是中國城市化特有的現象,西方經典理論在闡述由鄉村向城市的轉型過程中,并沒有涉及過渡形態的“亦城亦村”共同體組織的存在形態與城市化意義,更沒有著重涉及在周邊已經完全城市化的社會情境下,“走進”都市的村社型共同體的變異與生存邏輯。而在我國,為何會形成“城中村”原因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城鄉二元管理體制是造成城中村問題的直接因素
城鄉二元管理體制是指把國家分為城市和農村兩類,并實行城鄉分治、一國兩策,非常典型的事實就是市政功能的“半城市化”,這個問題在城中村中比較明顯,“城中村”基礎設施與城市市政配套脫節,市政道路、水電管網修建到村口就戛然而止,這些做法的直接后果就是農民一直被固化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再加上缺少遷徙自由,只得生活在被城市包圍住的農村中。
其次,城市的擴張和政府公共決策失敗是形成城中村的催化劑
一方面,按照戶籍人口規模決定的社會共公共服務體系無法滿足吸納了大量外來人口的城市的實際需要,戶籍管理制度實施過程中,戶口與社會福利緊密聯系在一起,戶口成為分配社會福利的主要依據;另一方面,城鎮經濟的繁榮,使得一些鎮的人口規模和經濟實力已經超過了許多中小城市,但是教育、治安、醫療、環保等各種社會性基礎設施卻仍然按照小城鎮的行政等級配置,造成公共服務系統不能滿足需求。除此之外,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以來,隨著城市化過程加速和城市土地出讓的市場化、土地農轉非進程的加快、加上財政體制改革過程中收入不斷上升,導致的地方預算內收支落差逐漸增大,地方政府通過擴大農地轉非農地規模以增加預算外財源的動機和行為有增無減。特別是地方政府出于在區域競爭中突出政績的需要,過度擴大城市建設規模,發展各類開發區,往往通過低于市場的價格征用農地,然后以市場價格轉手,獲得巨大的級差地租,催生了大量的城中村。
最后,對目前生存狀態的共識是城中村存在的支柱
他們可以利用城市擴張的商機,充分發揮其所在的區位優勢,對他們現有的房屋和其他固定資產資源進行經營,獲得更多的收入。政府在征用土地時對拆遷戶的補償也是一筆不菲的收入,村民以房種房、以房生錢的現象早已普遍。因此,村民固守著自己的“一畝三分地”,坐收地租,其依賴土地生存的生活方式并沒有發生根本的改變,相反卻一直滿足于這種現狀,心里也不愿意去改變。
2.土地征用費用
一方面國家向農民征用土地補償少,出讓土地價格高的土地,同時征用出讓土地價格低的土地,用其間的差價來支撐著城鎮建設,嚴重損害了農民利益。另一方面對轉移農村人口、增加城鄉就業等問題卻關注不夠,將低價征占的農民土地的增值費用,放在了加快城鎮特別是大中城市的建設上,而不是放在轉移農村人口上,大量的土地增值金流入城市,被用于大城市建設,包括道路交通等基礎設施、城市綠化美化、房地產開發等。
(三)改革開放以來,受“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等分散化的農村工業化政策的影響
如何實現農村城市化,走哪一種模式,這取決于不同的國家與不同的國情。放眼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城市化模式來看,大致有以下兩種:
一是集中發展城市工業的模式即農村人口大規模向大城市遷移。從世界城市化發展規律看,大中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是由工業化直接帶動并成長起來的,是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增長極。如韓國就采用了這一途徑,通過發展城市工業實現農村剩余勞動力向工業的轉移。截止到2011年數據,韓國總人口5051.5萬,國土面積有99646平方公里,首都首爾市面積只有605平方公里,經過遷移,這里的居住人口超過了2000萬,也就是說,全國有近一半人口集中在這里,從農村地區大規模地向城市遷移,這部分人口集中在大城市,努力發展工業,這就使得韓國的工業發展速度并帶動起整個國民經濟,快于其他周邊國家。
二是農村工業分散化的模式,農民向非農產業轉移。這種轉移主要是通過發展鄉鎮企業;與此相對應,城市化主要是就地發展小城鎮,而不是將大量農民轉移至大中城市。“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導致城市化嬗變為城鎮化,這種城鎮化也被稱之為分散型城市化與分散型工業化并存的“逆城市化”。盡管城鎮化在農村發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并繼續發揮著作用,但過分偏重于小城鎮發展,就會影響城市化進程,導致“半城市化”的出現。這是因為分散的城鎮達不到規模經濟,基礎服務設施的不到位,達不到完備的城市功能,吸收不了過多的農業剩余勞動力,并直接導致了一系列問題的出現,如投資分散、資源浪費和污染嚴重及城鄉發展不協調和結構失衡,阻礙城市化進程。
四、半城市化問題的解決途徑
進入21世紀以后,隨著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特別是經濟總量的提高,我們在經濟建設、政治建設、社會管理、文化建設等方面的不足以及缺陷日益凸顯出來,這不僅影響了全面經濟建設大局的繼續發展,也阻滯了現代化總體目標的實現。對待半城市化理論研究,我們應該用歷史的、辯證的眼光去看待,充分認識到半城市化問題既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較嚴重的社會問題,同時半城市化的進程也在一定意義上推動了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
城市化是工業化、市場化發展的必然結果,城市是工業的主要載體。城市化如果一直滯后于工業化,就會嚴重制約城鄉經濟的協調發展。我國已經進入“十二五”規劃的新時期,農民工的城市化問題應該納入到國家的建設進程中來,因此,想要解決“半城市化”的問題,也應該對應于存在問題的各個方面進行改變與完善。在經濟生活方面,政府應針對農民工勞動強度大、工資低等現實問題,建立更加完備合理的分配制度,只有農民工的收入達到在城市長期生活所需要的成本,才能夠對半城市化的固化狀態有實質性改觀;在政策法規方面,政府應出臺有關推進城市化的行政管理體制、財政體制、戶籍制度、土地政策、投融資體制等方面的政策,突破推進城市化進程中的政策和體制上的障礙,比如想方設法用更多的政策來保護在城市務工的公民依法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等政治權利;在社會管理方面,爭取把積極推進城市化的著力點主要放在改變目前城市建設和管理多頭管理、混亂管理的狀況,突破現行管理體制的束縛;在文化建設方面,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思想,以人的發展去統領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主要內容之一的城市化建設也需要依靠廣大人民群眾的精神文明水平助其更快更好地發展。
總之,如果沒有近30年來的半城市化,中國可能仍然保持原有的城鄉分割、壁壘森嚴的二元社會經濟結構,所以這30年是中國城市發展必經的一個階段。然而隨著城市變遷,城市發展,農民工是中國城市化進程中特有的社會群體,其能否順利的轉化為城市市民成為了我國城市化的重點。農民工市民化對城市社會不單意味著人口數量的增長,和地域規模和區域的膨脹,不能簡單的為城市化而城市化。從它的主體來看,它應該給所有生活于城市的人們提供的是一個貢獻價值和技能的舞臺,在臺上每一個人都盡其所能地展演他們生動的戲劇,在一個沒有歧視的公共空間內尋找自我生存的價值。只有在這種意義上的農民工市民化才是城市化所迫切需要的;也只有這樣,我國的城市化進程才能健康順利的發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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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淺談我國半城市化問題的生成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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