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犯罪學論文 發布日期:2014-08-18 15:20 熱度:
2011年9月初,原洛陽市技術監督局執法大隊工作人員李浩從洛陽市不同的夜總會、KTV誘騙了6名女子帶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長期囚禁性侵,其中有兩名女子被殺,四名女子成功獲救。
摘要:本文通過介紹“洛陽性奴案”的案情,引出了本案關于四名女性被害人刑事責任的爭議焦點,分析了其承擔刑事責任的前提——是否構成犯罪,得出了這四名被害人構成犯罪的結論且應當成立故意傷害罪。對于刑事責任承擔的問題,應當從立法中的法定量刑情節和司法中的酌定量刑情節來衡量其責任。
關鍵詞:社會科學雜志征稿,被脅迫行為,緊急避險,期待可能性,脅從犯,“洛陽性奴案”
一、案情回顧
據報道:“約1年前的一個晚上,其中一名女子與另一被囚女孩因爭風吃醋發生打斗。李浩協助后者將前者打死之后,將尸體就地掩埋。”于是,這四位剛剛從火坑里跳出來的少女,因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被檢察機關批捕,被關進了看守所。
二、“罪”的探析
(一)英美法上的被脅迫行為說
1、構成要件:
要構成脅迫:必須有脅迫的存在;脅迫必須具有緊急性;脅迫的來源是人;被脅迫的對象一般必須是本人,但在實踐中他人也可成立;沒有期待行為人合法行為的可能性。
2、四名女性被害人的行為是否符合被脅迫行為
從脅迫的構成上看,她們都相信脅迫的存在,認為李浩可能威脅到她們的生命,此其一。在當時的環境下,她們因長時間的囚禁而感受到了李浩的行為所產生的威脅,此其二。大部分人認為在當時的情況下無法期待行為人的合法行為,人們基于對弱者的同情,認可其非法行為,此其三。
在英美法系國家,刑法不能要求英雄主義,人趨利避害的本性是得到了一定承認的,即“在受到生活和嚴重身體損害威脅的情況下,自我保護是人的天性和本能,要求人們去放棄生命無疑是對人性的扭曲和褻瀆。”但是,這種對于人性的寬容和妥協并不是沒有限度的,即使是標榜以尊重人性為基礎,能夠接受被脅迫行為無罪辯護理由的英美法系國家,都有其不可逾越的底線,那就是不允許危及無辜者的生命利益。詮釋這一點的著名案件是1884年發生在英國的“杜德雷和史蒂芬斯案”,講述的是遭遇海難的四人為了生存,其中三人將另一人殺死并分食得以保存生命的一個案件。獲救后的其中兩人被以謀殺罪起訴,而本案的法官并沒有允許被脅迫或者緊急避險作為其辯護理由,他認為:“我們常常不得不建立一些我們自己都無法達到的標準,并且設定一些我們自己都無法滿足的規則。但是,沒有人有權利宣稱邪念是一項脫罪的事由,即使他自己也可能屈從于邪念。”
因此,如果這四名女性被害人致另一名性奴死亡的情況確實屬實,那么英美法上的被脅迫行為也無法使其脫罪免責。
(二)無刑事責任能力說
由于我國刑法中并沒有明確的關于被脅迫行為能夠作為不成罪理由規定,因此被脅迫行為在我國刑法中不能適用。于是有人提出了這四名女性被害人的意志完全受到李浩的控制而無刑事責任能力,其行為的后果應當由李浩承擔的觀點。
首先,我們要明確判斷一個人的刑事責任能力主要是根據其年齡和精神狀況。此案中的涉案人都是達到了法定年齡的,唯一能夠影響到能力的情況就是其行為時的精神狀況了。根據刑法第18條的規定,不能辯認或控制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屬于無刑事責任能力的人,不需要對其行為負責。就目前的情況來看,這四名女性被害人的精神并無失常的情況。
其次,如果說四名被害人是因為李浩的行為而感受到了脅迫,以至于做出侵害別人保全自己的行為,并不能證明其意志受到了完全控制。因為被脅迫行為并不否認主體仍然擁有相對的意志自由,四名被害人的行為仍然是其自身選擇的結果。
所以,一直受到完全控制而無刑事責任能力是很難找到合理的依據的,四名女性被害人并不當然稱為無刑事責任能力人。
(三)緊急避險說
1、含義: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生的危險,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較小合法權益的行為。
2、四名女性被害人的行為不能適用緊急避險。(1)從客觀上來看,四名女性被害人的行為并不完全符合其構成要件。四名女性被害人的行為只符合了緊急避險的起因條件(有需要避免的危險的存在)和時間條件(危險正在發生),其他條件如對象條件以及限制條件都很難成立。(2)從法益衡量論出發,這四名女性被害人與被害人的生命利益不能衡量。因為“生命是人格的基本要素,其本質是不可能用任何尺度進行比較的,法秩序不允許將人的生命作為實現任何目的的手段。”
(四)期待可能性說
1、期待可能性的含義。期待可能性是德日刑法中的阻卻責任事由,“亦即依行為當時的具體情況,如能期待行為人不實施犯罪行為,而為其他適法行為,其竟違反此種期待,實施犯罪行為者,即發生刑事責任之謂也。”
2、期待可能性的判斷標準。我們只有從整體上把握期待可能性的判斷標準,“站在法益保護的立場,根據行為人當時的身體、心理的條件以及附隨情況,通過與具有行為人特性的其他多數人的比較,判斷能否期待行為當時的行為人通過發揮其能力而不實施違法行為,”才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
3、四名女性被害人的行為是否有期待可能性。首先,從當時影響行為人的外部因素來看,這起事件的起因是因為兩名性奴因“爭風吃醋”而發生打斗,是行為人自身引起的,說明當時四名被害人具有相對意志自由,具有期待可能性。其次,雖然期待可能性基于對人性弱點的寬容和妥協,但是這并不等于縱容人性的軟弱,為了自救而選擇犧牲他人的生命無論是在道德上還是立法上都不被認可的。最后,我們應當注意在德日期待可能性適用的范圍一般是過失犯罪,要么是疏忽大意的過失,要么就是過于自信的過失,而本案的四名被害人的主觀罪過明顯不屬于這兩種情況。
(五)犯罪構成說
這四名女性被害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批捕,從犯罪構成分析:在客體方面,她們侵犯了他人的身體健康;在客觀方面,她們以暴力造成了他人身體傷害,這種行為為法律所不允許且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結果:在主體方面,四人均是完全刑事責任人;在主觀方面,至少存在傷害的故意。所以筆者認為,這四名女性被害人的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三、“責”的探析
雖然不能因情而廢理否認四名女性被害人的犯罪行為,但是根據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可以在量刑上爭取對這四人的寬大處理。
(一)法定量刑情節
1、根據我國《刑法》第28條關于脅從犯的規定,四名女性被害人的精神受到當時環境的壓迫,所以在這種生命法益難以衡量的情況下,脅從犯作為法定的從寬處理情節適用是十分恰當的。
2、根據我國《刑法》第68條關于立功的規定,洛陽性奴案的偵破源于一名被害人逃脫報警,向警方陳述了事實,提供了重要線索,因此這一名被害人確有立功或者重大立功表現,可以對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二)酌定量刑情節
在本案中還有許多可以酌定從寬處罰的情節,如:從行為主體來看,四人都是初犯、偶犯;從主觀方面來看,她們的精神受到一定的強制;從行為本身來看,她們坦白交代了自己的罪行等等。
綜上所述,在量刑時法官應當站在中立的立場,嚴格遵守罪責刑相適應的原則,既不能因為主觀好惡為被害人開脫罪責,也不能無故懲罰太重,避免司法濫用的情況。
文章標題:社會科學雜志征稿關于刑事被害人的罪刑探析
轉載請注明來自:http://www.56st48f.cn/fblw/zf/fanzui/22375.html
攝影藝術領域AHCI期刊推薦《Phot...關注:107
Nature旗下多學科子刊Nature Com...關注:152
中小學教師值得了解,這些教育學...關注:47
2025年寫管理學論文可以用的19個...關注:192
測繪領域科技核心期刊選擇 輕松拿...關注:64
及時開論文檢索證明很重要關注:52
中國水產科學期刊是核心期刊嗎關注:54
國際出書需要了解的問題解答關注:58
合著出書能否評職稱?關注:48
電信學有哪些可投稿的SCI期刊,值...關注:66
通信工程行業論文選題關注:73
SCIE、ESCI、SSCI和AHCI期刊目錄...關注:121
評職稱發論文好還是出書好關注:68
復印報刊資料重要轉載來源期刊(...關注:51
英文期刊審稿常見的論文狀態及其...關注:69
政治法律論文范文
軍事論文 城市管理論文 思想政治論文 國際政治論文 行政管理論文 勞動與社會保障論文 國際法論文 公司法論文 婚姻家庭法論文 環境法論文 知識產權論文 民事訴訟論文 民商法論文 犯罪學論文 法律史論文 行政法論文 憲法論文 法理論文 刑法論文 刑事訴訟法論文
SCI期刊分析
copyright © www.56st48f.cn, All Rights Reserved
搜論文知識網 冀ICP備15021333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