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勞動與社會保障論文 發布日期:2015-07-24 15:39 熱度:
公共服務,是21世紀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強城鄉公共設施建設,發展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為社會公眾參與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等提供保障。社區公共服務還未普及,這個概念的提出也是借鑒西方先進的一些經驗,本文是一篇市政工程師職稱論文范文,主要論述了當前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問題及其對策。
摘要:通過對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的基礎性分析,了解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的內涵及其功能,在此基礎上結合益陽實踐,分析當前社區公共服務購買存在的問題,并在借鑒西方先進經驗的基礎之上,結合國內其他地方的做法,提出了改進措施。
關鍵詞:政府,購買,公共服務
隨著單位人向社會人的轉變,社區也將成為社會最基本的單元,社區公共服務需求也在不斷增長,為了滿足居民對公共服務的需求,社區公共服務的有效提供將成為一個重要的研究領域。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國外社區公共服務靠的是打破壟斷,建立市場競爭機制,采取多元化提供模式,實現政府向社會的購買。比較西方的經驗與做法,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也成了當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一、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的基礎性分析
(一)社區公共服務及其內容
所謂“社區”,簡單地講,就是居住在同一地方的,通過自治的方式,即自己教育自己、自己服務自己、自己管理自己,由彼此都有心理認同感的人們所組成的共同體。它是具有社會化綜合功能的一種小社會。而“社區公共服務”,就是為滿足社區大多數居民所需的各類公共服務。即包括社會所提供的公共服務,也包括社區自身所提供的共有服務。概括起來,目前,中國社區公共服務的內容非常廣泛,包括公共預防保健、社區治安、社區環境、社區綠化、社區醫療、社區物業管理、社區廣場、老人院舍服務、居家老人服務、下崗職工幫助、社會救助、社區教育、社區熱線服務、社區文娛活動、戶外健身、社區信息咨詢、圖書閱覽等。因為社區居民需求的多樣性,決定了社區服務內容廣泛,這就要求應該有多種主體,用多種方式來提供社區服務。
(二)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及其功能
定義。通俗地講,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是指,政府與公共服務的提供主體建立起某件契約關系,然后按照這種契約關系,政府向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出資,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則向社區提供公共服務。它是創新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支持社區工作發展的重要形式,將加快促進政府職能轉變,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專業化優勢,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功能。有利于政府轉變職能,降低行政成本,提高政府效能。政府通過購買服務,可以實現由更多服務直接提供者的職能向公共資源協調者的職能轉變,政府不再既是“裁判員”又是“運動員”,有利于提高政府效能;
有利于培育與發展社會組織,提升服務能力。我們知道,當前社會組織發展遇到的一大瓶頸就是資金短缺。根據益陽市社會組織的調查,現在一些社會組織能夠運轉靠的是會費,加上這些組織都是非營利性的組織,因此這些組織發展遇到的一個最大瓶頸就是經費問題。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能為社會組織提供大量資金,有效緩解社會組織運行難的問題。同時讓社會組織參與公共服務的提供,增強他們的實踐經驗,可以有效提高這些組織參與國家與社會治理的能力,實現社會組織的發展,促進社會和諧;
優化政府資源配置,改善服務質量。通過購買,整蠱可以選擇專業化的社會組織提供,這樣既能保證公民得到優質服務,又確保了政府資源優化配置。從而使公共資源更好地服務于社區居民;
有效彌補政府公共服務供給的不足,實現社區公共服務供給的多元化。我們知道,現在社區公共服務基本都是由政府向社區撥款,然后再由社區負責提供各類服務。像這樣的一種提供方式,一方面,因為社區服務內容廣泛,而社區人員不夠,往往造成社區公共服務的缺位;另一方面,社區公共服務,比如養老,衛生、救助、計生、治安等等服務具有很強的專業性,而社區人員很少有這些方面的專業人士參加,所以往往造成社區組織服務能力有限,服務質量不高等問題。因此,政府通過購買社區公共服務,尤其購買專業性的公共服務,更能彌補政府對社區公共服務供給的不足,提高服務質量,還能實現社區公共服務供給的多元化。
二、當前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仍然直接提供社區公共服務,社區社會組織作用得不到充分發揮,服務質量不高
在益陽,市級社會組織只有340個左右,跟益陽城市常住人口50萬相比,這個數量顯得太少,現在居民日益增長的服務需求,要求政府提供更加豐富多樣的服務。在社區服務中,居委會一般都是作為一個行政機構在履行著政府的職能,完全忽視了它的社會性。而且社區的絕大部分公共服務都是由居委會來提供,很少有社會組織介入到社區的服務中。根據筆者的調查,在益陽的很多社區中,社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缺乏,比如社區建設設施、養老設施,教育服務設施等等,有的社區幾乎沒有這樣的服務,因為社會組織很少介入,而社區也無力提供,所以造成服務不到位。而且社區也不是專業性的組織,比如法律服務、養老服務、殘疾人服務、社會救助服務等都有很強的專業性,社區難以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造成服務質量也不高。
(二)社區公共服務市場化程度不高
根據筆者對社區居民的調查,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居民認為社區服務缺乏競爭,質量也不高,居民沒有自由選擇的余地。因為這些服務都是由政府撥款給社區居委會,居委會再向居民提供,這樣在形式上,居委會成了政府的一級行政機構,所以它提供的服務帶有壟斷性,缺乏競爭性,難以滿足居民多樣化的需求。隨著公共事務的擴大,政府負擔日益加重,這些迫切需要政府實行社區公共服務的市場化改革來滿足不斷增長的服務需求。
(三)購買社區公共服務的保障機制不健全
根據筆者對居委會同志的了解,社區公共服務中還存在經費不足,人員不足以及社區居民參與社會事務的程度不高等現象。據調查,由區政府一年撥款給社區居委會的經費大概10萬元,而這些錢包括了居委會工作人員一年的薪酬、運轉經費、接待費等等,這樣真正能用錢去購買社區公共服務的經費非常少。而且每一個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大概就10個人左右,跟社區上萬人口相比,在服務上明顯力不從心,比如社會治安,一個社區的社會治安就那么2―3名警務人員,這些人能不能維持好整個社區治安,值得懷疑。如果要把這個社區的治安管理好,需要政府向社會,比如保安公司等購買這些公共服務,而這些需要政府加大資金的支持力度。同時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還缺乏法律保障,購買什么,怎么購買、購買的服務能不能有效地用到居民身上,怎么監督資金的流向等問題,目前還沒有這樣的法律規定。現在購買社區服務完全按照地方領導的意見,領導不完全具有創新思維來開展,有的并沒有把購買社區服務當作是一種法律和制度性的規定來完成,具有很大的隨意性。雖然我國有了《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并對政府采購做出了相應的規定,但是執行起來效果并不是非常理想。今年財政部根據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有關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的部署,為加快推進政府購買服務改革,制定了《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暫行)》,我們期待這些條例和規章能得到進一步的細化并有效的執行。 三、進一步改進措施
(一)建立契約化服務理念,促進政府職能轉變
訂立契約是實現政府購買服務的一個必要條件。因此政府要購買社區服務,必須有購買的主觀性,要認識到,只有購買才能實現服務的有效供給,通過建立這種關系,政府能從具體繁雜的公共服務供給中抽身,實現對服務的監督管理。否則,政府既要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容易造成社區公共服務的缺位、錯位。
(二)完善法律法規,為政府購買社區服務提供法律保障
在歐美發達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包括從項目的審批到合同的鑒定,再到監督管理幾乎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體系。而目前,我國有關社區公共服務購買的法制基礎比較薄弱,一些法律和地方性法規、規章亟待修訂。具體來說,首先要完善采購法,將社區公共服務納入政府采購的重要領域。同時還要啟動其他相關的立法,針對項目的審批、招投標主體的資質、合同簽訂與實施、績效評估機制、監督管理措施等問題都要出臺相關的管理辦法,甚至要通過法律確定下來。
(三)創新多元購買模式,實現公共服務購買流程規范透明
所謂多元購買模式,就是說購買除了公開競標這種模式之外,還可以采取委托的模式,特別是社會組織規模不大,發育不是很成熟的時候,政府可以委托有資質、專業性強的社會組織去完成,在這個過程中,政府還要每年對他們進行資格審查與評估,對于獲得3A等級的社會組織在購買服務上要享有優先權。同時還要公開信息,促進購買流程的規范透明。
(四)堅持以結果為導向,完善對公共服務提供主體的監督考評機制
一是要完善社會組織評估機制。要建立綜合性的評估體系,全面評估社會組織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包括內部治理狀況、財力狀況、服務質量等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能優質有效地完成。二是要完善問責制度。把績效的結果跟激勵與獎懲掛鉤,跟改進工作掛鉤。對于服務做得好的社會組織要適當地予以獎勵,對于服務做得不好的社會組織,要向社會予以公布,在下次政府采購中,要對這些組織予以重新評估,重點監察,嚴重的要把它們清退出采購市場,并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創新社會組織管理體制,培育與發展社會組織
首先,要創新社會組織行政管理體制,過去對社會組織實行雙重管理,即一個社會組織既有登記機關,也有業務主管部門,這種管理體制造成“婆婆”多,限制社會組織的發展。所以要發展社會組織就要變原來的雙重管理體制為多部門參與的綜合管理體制,降低社會組織入門的門檻,改變過去社會組織身份認同的尷尬。
其次,要建立社會組織孵化基地,目的是為社會組織的發展提供支持,比如硬件的支持、資金的支持、能力的培養、信息的提供等等。
最后,要創造社會組織公平競爭的發展環境。
筆者堅信,通過這些改進措施一定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當前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的相關問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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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障論文發表期刊推薦:《理論與改革》是中共四川省委黨校主辦的綜合性政治理論月刊。以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全面地宣傳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研究和宣傳馬克思主義理論,反映和探討改革開放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新經驗,力求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立場、觀點、方法研究和回答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實踐中的現實問題。
文章標題:市政工程師職稱論文當前政府購買社區公共服務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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