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新聞中心 發布日期:2022-11-15 09:05 熱度:
山東省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人才職稱
評價標準條件(試行)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審工作,落實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要求,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中共山東省委辦公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魯辦發〔2018〕1號)、《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的通知》(魯人社規〔2021〕1號)等規定,結合我省環境保護工程專業職稱評審的實際情況,制定本標準條件。
第二條 本標準條件適用于全省從事生態環境監測與分析、工程與咨詢、規劃與管理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其中,監測與分析類是指從事生態環境監測監控和分析、監測質量控制與質量體系運行、監測綜合分析與評價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工程與咨詢類是指從事環境保護工程技術與設備產品研發、工程設計與施工、環境咨詢服務、環境影響評價、環境監理、環保設施運維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規劃與管理類是指從事生態環境規劃、環境政策和標準制定、環境信息和環境管理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第三條 環境保護工程職稱名稱包括:
(一)員級職稱:技術員。
(二)助理級職稱:助理工程師。
(三)中級職稱:工程師。
(四)副高級職稱:高級工程師。
(五)正高級職稱:正高級工程師。
第四條 堅持“破四唯”與“立新標”并舉,推行職稱評審代表作制度,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的國家專利、研究課題、科技計劃項目、環境質量報告、環境影響報告、環境規劃、技術標準、論文著作等均可作為代表作,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敬業精神,作風端正。
(三)熱愛本職工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四)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完成繼續教育學習任務。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取得職業資格的,應具備相應職業資格。
第六條 學歷資歷條件
(一)申報技術員職稱的,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啤⒅械嚷殬I學校畢業經歷,在環境保護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
(二)申報助理工程師職稱的,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環境保護工程技術崗位見習1年期滿,經考察合格;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或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學歷,取得技術員職稱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三)申報工程師職稱的,具備博士學位;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或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或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助理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且近4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四)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具備博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且近2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或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五)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的,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取得高級工程師職稱后,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且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稱職)以上等次。
(六)推動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與工程類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有效銜接,獲得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學位的工程技術人才,初次申報職稱評審,可提前1年。
第七條 能力業績條件
(一)申報技術員職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熟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完成一般技術輔助性工作的實際能力。
(二)申報助理工程師職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掌握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2.具有獨立完成一般性技術工作的實際能力,能處理環境保護工程專業范圍內一般性技術難題。
3.具有指導技術員工作的能力。
(三)申報工程師職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熟練掌握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熟悉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了解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現狀和發展趨勢。
2.能夠獨立承擔較為復雜的專業技術工作,解決環境保護工程專業范圍內較復雜的技術難題,有一定的技術研究能力,具有指導助理工程師工作的能力。
3.取得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助理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與完成科技項目研究,或參與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已通過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評估等)。
(2)參與編制(修訂)市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頒布實施。
(3)作為項目主要成員,完成生態環境監測與分析、工程與咨詢、規劃與管理等相關工作,其成果被縣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驗收或獲獎的。
(4)獲得環境保護工程相關專業國家專利或軟件著作權至少1項。
(5)作為主要完成人,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至少1篇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學術論文。
(四)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系統掌握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具有跟蹤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熟練運用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標準和規程,在相關領域取得重要成果。
2.長期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獨立主持和建設重大工程項目,能夠解決復雜工程問題,取得了較高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發揮重要作用,能夠指導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4.取得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至少2項條件:
(1)作為項目主要成員,參與完成省級以上科技項目研究,或主持市級以上科技項目。
(2)主持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通過設區的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評估等),經濟、社會、環境效益顯著。
(3)參與編制(修訂)省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頒布實施。
(4)作為項目主要成員,完成生態環境監測與分析、工程與咨詢、規劃與管理等相關工作,其成果被設區的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評估等)或獲獎的。
(5)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提名,或其他相當層級類型代表性業績成果。
(6)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環境保護工程相關專業國家專利或軟件著作權1項以上。
(7)作為主要完成人,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具有一定學術價值的環境保護工程相關專業學術論文至少2篇;或公開出版環境保護工程類著作、教材(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2萬字)。
(五)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全面系統的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理論知識和實踐功底,科研水平、學術造詣或科學實踐能力強,全面掌握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國內外前沿發展動態,具有引領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科技發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取得重大理論研究成果和關鍵技術突破,或在相關領域取得創新性研究成果,推動了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發展。
2.長期從事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工作,業績突出,能夠主持完成環境保護工程專業領域重大項目,能夠解決重大技術問題或掌握關鍵核心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在環境保護工程專業領域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在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和自主創新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發揮了較強的引領和示范作用。
4.在指導、培養中青年學術技術骨干方面作出突出貢獻,能夠有效指導高級工程師的工作和學習。
5.取得環境保護工程專業高級工程師職稱后,業績、成果應具備下列至少2項條件:
(1)作為項目主要成員,參與完成國家級以上科技項目研究,或主持省級以上科技項目。
(2)主持研制開發的新產品、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等通過省級行業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評估等),經濟效益顯著。
(3)作為主要完成人,主持編制(修訂)省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技術規范,經有關部門批準并頒布實施。
(4)作為項目主要成員,完成生態環境監測與分析、工程與咨詢、規劃與管理等相關工作,其成果被省以上行業主管部門鑒定(驗收、評估等)或表彰的。
(5)獲得省(部)級科學技術獎。
(6)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環境保護工程專業具有較高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國家專利2項以上。
(7)公開出版本人撰寫的環境保護工程相關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編著、著作(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3萬字);或主持(組織)編寫環境保護工程專業通用教材;或獨立完成(或第一作者、通訊作者)至少2篇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高水平環境保護工程相關專業技術論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
第三章 破格申報條件
第八條 不具備規定學歷或年限要求,業績突出、作出重要貢獻的,可由2名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或相近專業正高級工程師推薦破格申報高級、正高級職稱。一般應取得現專業技術職稱后,在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技術崗位工作3年以上,取得現專業技術職稱以來各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至少2個年度為優秀等次。
第九條 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
符合本標準條件第五條所列基本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中任意2項(同一獲獎項目、獲獎論文或著作按一項計算)的工程師可破格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獲得設區的市級黨委政府以上表彰或省級以上工作部門表彰的,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報。
1.承擔省級以上項目(課題),經同行專家評議,其成果達到國內先進水平;或經同行專家評議,在管理、應用技術推廣(包括專利成果推廣應用)中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設區的市范圍內推廣。
2.獲省、部級科學技術三等獎以上及相當獎勵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作為主要發明人,獲得環境保護工程專業2項以上國家專利,其中至少一項在實踐中推廣應用。
3.獨立完成(或第一作者、通訊作者)在公開發行的學術期刊上發表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2篇以上(每篇3000字以上)。
4.公開出版由本人撰寫的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一部以上專著(本人撰寫部分不少于6萬字);或作為第一起草人,主持完成省級以上行業技術標準或技術規范的編寫;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參與完成國家級標準的編寫。
第十條 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符合本標準條件第五條所列基本條件,且具備下列條件中任意2項(同一獲獎項目、獲獎論文或著作按一項計算)的高級工程師可破格申報正高級工程師職稱。
1.承擔國家級項目(課題),經同行專家評議,其成果具有國內領先及以上水平;或經同行專家評議,在管理、應用技術推廣(包括專利成果推廣應用)中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廣。
2.獲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完成人;或獲省、部級科學技術二等獎以上及相當獎勵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或作為第一發明人,獲得環境保護工程專業2項以上國家專利(至少有一項發明專利),并在實踐中推廣應用。
3.在核心期刊或國內外權威性科技期刊上發表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論文3篇以上(至少2篇為獨立完成或第一作者、通訊作者,每篇4000字以上)。
4.公開出版由本人獨立或作為主編人撰寫的環境保護工程專業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2部以上(獨立撰寫部分不少于10萬字)。
第十一條 申報工程師以下職稱的,不適用破格申報。
文章標題:2022年山東省環境保護工程技術人才職稱評價標準條件(試行)(征求意見稿)
轉載請注明來自:http://www.56st48f.cn/news/10/48857.html
Nature旗下多學科子刊Nature Com...關注:48
中小學教師值得了解,這些教育學...關注:30
2025年寫管理學論文可以用的19個...關注:142
測繪領域科技核心期刊選擇 輕松拿...關注:42
及時開論文檢索證明很重要關注:30
copyright © www.56st48f.cn, All Rights Reserved
搜論文知識網的海量職稱論文范文僅供廣大讀者免費閱讀使用! 冀ICP備15021333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