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各地區要盡快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逐步提高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和最低工資標準。目前,山東、江蘇、浙江等省份已先期試點建立低保、最低工資、基本養老金與物價水平相關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
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最低工資標準分別是為城鄉老年人、失業人員和低收入職工提供的基本生活保障。目前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最低工資標準水平比較低的情況下,物價上漲將會導致通貨膨脹,使人們現有收入的實際購買力下降,對低收入群體的影響更加顯著。
現階段應當高度重視和解決物價上漲對低收入群體所造成的生活困難問題,加緊建立社會救助和保障標準與物價上漲掛鉤的聯動機制,根據物價上漲的幅度和趨勢,在對基本養老金、失業保險金、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時,適當提高相關待遇標準,切實保障低收入群體的基本生活。”
中國勞動學會副會長蘇海南介紹,各地在制定、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和社會保障標準時已經考慮了物價增長對市民生活造成的影響,但調整周期一般比較固定。以最低工資標準為例,國家規定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但尚未全面建立一種隨物價大幅上漲即及時調整的機制。建立聯動機制就是要改變社會保障標準調整的相對固定周期,形成一種及時反應并調整的長效機制,在物價過快上漲時最大限度地保證困難群體的基本生活不受影響。
7月份以來,受國內外多種因素影響,以農產品為主的生活必需品價格上漲較快,價格總水平逐月攀升,加大了城鄉居民特別是中低收入群體的生活成本。國務院17日召開常務會議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對低收入群體發放價格臨時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