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新聞中心 發布日期:2011-03-11 09:10 熱度:
目前中國已有35個城市出臺了“限購令”。對于各地互相觀望拖延的“房價調控目標”,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姜偉新昨天表示,現在住建部正督促各地方政府制定房價調控目標和標準,并要求各地方在一季度末出臺。此前,北京等城市已明確表示將在3月底前公布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
按照“新國八條”的規定,尚未采取住房限購措施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臺住房限購實施細則。據了解,由于有14個城市未按時出臺“限購令”,姜偉新在此前召開的全國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會議上,曾對14個城市逐一點名。
1月26日出臺的“新國八條”首次提出,2011年各城市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并于一季度向社會公布。但目前公布房價調控目標的截止期限日益臨近,只有銀川等少數城市公開了房價調控目標。姜偉新表示,住建部已讓各個城市制定今年的房價調控目標,并督促各地方要在一季度末之前出臺。
姜偉新表示,住建部要求限購的35個城市中,已經有34個城市出臺措施,另一個城市以房產稅的形式作為限購措施,當記者問到限購何時結束時,姜偉新回答,目前還沒有考慮“限購令”結束的問題。記者追問:“限購是不是戶籍歧視?”姜偉新說:“不合理的事情特別多,如果您能想出一個完全的、沒有任何副作用的方案,我用您的!”
2007年,《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要求,土地出讓凈收益用于廉租房保障資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國家審計署去年11月公布的一份調查顯示,2007年至2009年,北京、上海、重慶、成都等22個城市從土地出讓凈收入中,提取的廉租住房保障資金并沒有達到規定的10%。姜偉新表示,2010年,一些地方用于保障房建設的資金低于土地出讓凈收益10%。但該指標不是“紅線”指標,而是保障性措施。但是,如果一些地區沒有完成保障性住房的建設任務,要追究責任。
有不少專家指出,房地產“高燒”不退的根源在于沒有改革土地制度。目前,國有土地處于被壟斷銷售的局面,制度的設置也早已過時。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房地產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馮科認為,不改革土地制度,房產稅和限購限貸等“按壓彈簧式”的調控就只能是一時之舉,最后很有可能會引發報復性反彈。同時,他還指出,限購等政策也屬于計劃經濟時期所用的手段,不符合市場規律,這種管制購房和管制貸款的指令不可能持續太久。因此一旦放開,必然導致未來房價繼續瘋漲,所以有關部門應當評估這種指令對市場的危害,避免重蹈之前其他國家的覆轍。
文章標題:各地房價調控目標本月公布 限購取消未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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