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欄目:2010年06月 發(fā)布日期:2010-10-27 10:48 熱度:
[摘要]建設工程合同風險的確認、分析與歸避是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目標之一。本文對此方進行了淺述。
[關鍵詞]施工項目;合同;風險
建筑工程合同風險較大,化解風險是建筑企業(yè)非常關注的問題。
1風險
風險是不利事件導致的某活動或行為的實際結果與預定目標的負偏離的綜合,它是由不利事件可能發(fā)生的概率和其發(fā)生后可能導致的損失程度決定的。
建筑工程合同的風險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投資風險;二是非建筑企業(yè)原因造成的社會風險和客觀風險,如地震等自然災害,這種風險一般難于預料和防范;三是主觀類風險,這里選擇指不講誠信的欺詐類風險。
2風險的識別
(一) 由于建筑工程的地點不同,投資方不同,地區(qū)間自然環(huán)境、政治經濟環(huán)境的差異,工程的風險有很大的差異。反映在合同風險中,建筑企業(yè)應對投資方擬建工程的意圖和投資方誠信度作出專門考察,認真研究其項目風險的個別性。
(二) 風險的識別是由人來完成的,無論是專家團還是領導層都面臨本身專業(yè)知識和社會實踐經驗不足的問題。因此,在風險識別時,要收集一切有用的信息。
(三) 鑒于建筑工程所涉及的風險因素較多,要盡量對風險評級,作定性和定量分析,建立初始風險清單。
(四) 對風險結果的不確定性要作出適當的預測,且不要過于樂觀,因為它是隨時間和事態(tài)的發(fā)展面變化的。
總之,只有在充分認識擬建項目風險的特點后才能正確評價風險的大小和危害程度。在風險識別過程中要通過多種方法進行判斷。
3 風險評價
在準備合同文件和談判之前,風險評價是必須的,其結果將會直接影響風險對策。在建筑工程合同風險管理上,風險評價要充份考慮企業(yè)自身的經濟目的,要對不誠信類風險高度重視和充分評價,因為許多投資方誘使建筑企業(yè)墊資承攬工程項目,等工程竣工后,這類投資方或長期拖欠工程款或將工程出賣轉讓抵押等,并不打算給付工程款。這類事件在國內發(fā)生不少,給建筑企業(yè)造成很大的損失。
4 防范風險
(一) 確保投標底線
在確保經濟利益的原則下,要對投資方的誠信和社會信譽度進行評價和提出風險對策,對其提出的條件要加以審查和研究,以防合約陷阱。
締約合同雙方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業(yè)主不能隨便毀約。承包商有權簽訂一個平等互惠的合同條款,這是承包商減少或轉移風險所堅持的最基本原則。承包商可以曉之以理,陳述利害,說服業(yè)主修訂某些過于苛刻的或不合理的條件,增加保證承包商權益的條款,使合同比較優(yōu)惠或有利,風險較少,合同雙方責權關系比較平衡,盡量減少苛刻的的、單方面的約束性條款,實現承包商簽訂一個有利合同的目標。總之放棄權力等于自殺,合利則動,背利則滯,是我們任何承包商都應堅持的原則。利益原則不僅是合同談叛和簽訂的基本原則,而且是整個合同的管理和工程項目管理的基本原則。
(二) 確保參與投標人員的綜合素質
在人員配備上,讓熟知和精通合同的專業(yè)人員參與商簽合同。大中型建設合同一般都由業(yè)主負責起草,業(yè)主聘請有經驗的法律專家和工程咨詢顧問起草合同,使合同質量很高,其中隱含了大量的不利于承包商的風險責任條款和業(yè)主的反索賠條款,這就要求承包商必須具備既懂工程技術,又懂法律,既懂經營管理,又懂造價,財務的綜合素質談判人員,才能保證在合同談判中處于一種智力均衡,信息對稱的狀態(tài),增加談判的力量,提高風險識別能力。
(三) 應采用統(tǒng)一的合同文本
最好直接套用建設部和國家工商局推薦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其特點是規(guī)范、全面、嚴謹、準確,具有較強的操作性。采用這個文本,將有利于避免因管理人員水平不高或疏忽而產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確合同主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也有利于合同爭議的解決。但在市場中處于強勢地位的那些業(yè)主和發(fā)包方往往不愿采用該文本,常常喜歡自已擬訂合同。這時施工方要引起高度重視,對擬訂的每個條款,特別是合同中的免責條款,加以仔細斟酌,以免無效合同和錯漏、歧義的產生,盡量限制業(yè)主風險的轉嫁,盡力保護自已的合法權益,因為合同中的任一條款都有可能給予當事人帶來較大風險和重大的損失。
(四) 合同簽定前嚴格檢查
承包商在合同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
(1) 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yè)主的審批手續(xù)是否完備鍵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
(2) 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
(3) 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關異;
(4) 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
(5) 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
(6) 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fā)現歧義及時溝通。
在施工合同簽訂前承包商應對合同文件是否齊全;內容是否全面和條款是否完整;定義是否清楚、準確;合同內容是否公平、合理;風險是否合理分擔等進行全面審查。檢查合同結構和內容的完整性,用標準的合同文本和結構對照該合同文本。即可發(fā)現它缺少或遺漏哪些必需的條款。
合同簽定后的管理
大中型施工企業(yè)應建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分公司或項目部應設立合同管理崗位,應由專人專責管理。
合同管理人員首先要具備相應的法律、法規(guī)知識和運用法律、法規(guī)的能力,熟悉合同簽訂和變更、索賠程序,同時還要具備工程管理、造價管理知識和實際運用能力。根據建設施工合同持續(xù)時間長,標的額度比較大,而且合同履行過程中干擾事件和市場因素多變,變更、增補合同和施工簽證頻繁、施工企業(yè)要應用好《施工合同的司法解釋》第16~19條,指導項目部加強簽證管理,及時收集和整理好原始憑證。這是減少合同雙方紛爭和施工企業(yè)經濟損失的惟一途徑,也是合法合理轉移合同風險的主要手段,更是合同當事人保護自身權益的最好辦法。
實施規(guī)范化、制度化、標準化的合同管理必須以合同為主線、以合同為核心實施工程項目管理。施工企業(yè)應制定一整套合同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度和規(guī)定,對合同管理的組織、合同管理的程序以及合同的起草、談判、審查、簽訂、履行、檢查、清理等每一個工作環(huán)節(jié)均做出明確規(guī)定。分析評價每一合同條款執(zhí)行的法律后果,其中隱含哪些風險,加強履約合同過程中的管理。
文章標題:淺談建筑工程合同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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