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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法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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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志簡介】
《北方法學》雜志是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準、黑龍江大學主管主辦的專業法學學術期刊。由當前國內具有代表性的20多位法學專家組成編委會。創刊以來,以高水平的學術質量、寬廣的學術視野和客觀的學術尺度,得到法學各學科領域專家學者的廣泛關注與大力支持,所發文章在《中國社會科學文摘》《新華文摘》《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人大報刊復印資料》等有影響力的學術機構轉載、轉摘量一直居于前列,在國內法學界和法學期刊界取得了良好的聲譽。讀者對象:法學理論研究人員,法學教育、司法理論及法律實踐工作者,法學專業博士、碩士及本科生等。
【收錄情況】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 ASPT來源刊
中國期刊網來源刊
【欄目設置】
主要欄目:理論法前沿、部門法專論、專題研究、外國法研究、中外法史研究、實踐論壇、名家講壇、青年學人論壇等。
2014 年01期目錄參考:
不動產物權變動登記之實與虛--以我國臺灣地區借名登記契約之相關問題為說明 林誠二,LIN Cheng-er
論碳排放權設質依據及立法建議 徐海燕,李莉,XU Hai-yan,LI Li
旅游法上懲罰性賠償的正當性分析--兼論旅游精神損害賠償的可替代性 楊振宏,YANG Zhen-hong
股東違反出資義務應向誰承擔違約責任 朱慈蘊,ZHU Ci-yun
后立法時代的中國公司法可訴性 趙萬一,張長健,ZHAO Wan-yi,ZHANG Chang-jian
股權二分論下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 蔡元慶,CAI Yuan-qing
論傳播淫穢、色情物品犯罪的刑事立法政策--以無被害人犯罪為視角 董玉庭,黃大威,DONG Yu-ting,HUANG Da-wei
本質上爭議的概念:理解強奸的一種進路 丁延齡,DING Yan-ling
政策在行政訴訟中的適用研究 張弘,趙方圓,ZHANG Hong,ZHAO Fang-yuan
中國刑事案件中的涉鑒上訪及其治理 陳如超,CHEN Ru-chao
TR IPS 協定下為公眾健康限制商標使用的合法性評析 李霞,LI Xia
法學話語中的法律解釋規則 陳金釗,CNEN Jin-zhao
法官受制定法約束的理論譜系及其評價--基于德國法學方法論視角的考察 王祖書,WANG Zu-shu
地方“土地財政”之合憲性控制 周剛志,ZHOU Gang-zhi
十告九誣:清代誣告盛行之原因剖析 姚志偉,YAO Zhi-wei
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的斷裂與縫合--第三人介入情形的責任類型分析 朱晶晶,ZHU Jing-j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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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碩士論文:有條件賦予個人國際法主體地位
摘 要 要有條件地賦予個人以國際法主體地位,首先要界定國際法主體具有兩個要素,即能夠獨立參加國際關系、直接享有國際權利承擔國際義務;而個人主要有自然人和法人兩大類。其次,可以發現現有的國際實踐中規定個人擁有國際法主體地位的情形有授權性和懲戒性兩種。
關鍵詞 民商法碩士論文,個人,國際法主體,特殊情形
作者簡介:丁雨晴,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
凱爾遜曾言:“認為國際法主體是作為法人的國家的說法并不意昧著國際法主體不是個人。它意昧著,個人是按照特殊方式作為國際法主體的,是按照個人作為國內法主體的通常方式以外的方式作為國際法主體的。” 國際法從誕生發展至今,隨著國際法規范體系的不斷完善和發展,國際法主體的范圍也有拓展的趨勢。而對于個人到底能否獲得國際法主體地位,學界眾說紛紜。下面,筆者將根據學者的觀點,對個人在特殊條件下可獲得國際法主體地位這一論題,做簡單闡述。
北方法學最新期刊目錄
人工智能生成物保護路徑比較研究————作者:夏毓鎂;
摘要:根據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生成邏輯,數據是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基礎。通過對比國內外已有的生成式人工智能生成物尋求保護的司法實踐,從人類作者身份、獨創性認定以及創作工具論三個層面可以看出生成物不具有作品屬性。提示詞于人工智能系統而言僅是文本提示非直接指令,用戶無法直接控制最終生成結果。結合生成物市場價值分析,版權保護路徑并非當前最優選擇。在保護路徑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孵化器”功能可以為特定的商業成果提供過渡...
美國輕罪治理的多維檢視與中國之策————作者:卞建林;肖峰;
摘要:輕罪治理是世界法治國家共同面臨的問題,而如何構建符合本國國情的輕罪治理體系則有待從比較法的視域開展考察。美國的輕罪治理采取了與重罪不同的處理機制,在破窗理論與社會控制理論的指引下重點采取輕罪非刑事化和審前分流兩大措施。輕罪非刑事化與審前分流在緩解輕罪數量迅速上漲與司法資源有限供需矛盾的同時,也因程序恣意、資源分配不均引發了一系列正當性危機。為此,美國各界開展了一系列探索以應對輕罪治理挑戰,其制度實...
論司法語境下的確定性——以司法裁判的證立為核心————作者:李梓豪;
摘要:司法語境下的確定性是法律確定性在適用中的具體體現,亦承載著司法的制度功能,在法理上投射為司法裁判的證立問題。該種確定性是指通過司法程序形成公正裁判,滿足形式上的合法性要求與實質上的公平正義要求,盡量降低裁判在后續司法程序中被推翻的可能性。確定性在法律邏輯內部和外部分化出一階標準與二階標準,為滿足前者需以充分說理保障法律推理的連續,為滿足后者需在小前提的確認上運用法律論辯“穿透式”查明事實,在大前提...
論虛擬空間視域下安全保障義務的規范適用————作者:吳雙;
摘要:對虛擬空間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關系主體應以“社會活動的組織和參與”標準來進行識別。安全保障義務人、受保護對象的身份自創設、加入活動場景時開始成立,至結束、脫離活動場景時終止。安全保障義務的存續原則上不受場所(空間)的物理邊界影響。安全保障義務的發生標志在于活動的參與,安全保障義務的消滅包含受保護對象脫離活動場景、自甘冒險等情況。安全保障責任覆蓋風險現實化的前、中、后三個階段,安全保障義務對應這三個階...
基于“治因”而展開的個人信息保護行政約談————作者:張夢蝶;
摘要:未正確理解約談條款的監管邏輯是個人信息保護行政約談實踐效果欠佳的根本原因。《個人信息保護法》既規定了處理者的行為義務,也規定了處理者的組織義務。處理者組織義務的實現是通過企業組織管理模式的完善從而降低處理環境的風險系數來完成的,這要求約談部門在理念上要由“聚焦于治理違法結果”轉向“聚焦于治理違法結果形成的原因”。“治因”理念能否有效展開的關鍵,在于個人信息保護行政約談是否有效進行了風險規制與激勵監...
公司董事的破產申請義務及法律表達————作者:鄒海林;
摘要:在公司失去清償能力時,董事有無破產申請義務,至今仍屬理論上討論的話題。自2007年《企業破產法》后,董事的破產申請義務一直都在討論中,不少學者從不同角度開展了相應研究,司法實務也曾有所觸及,但實踐中仍舊未能有效落實董事破產申請義務。《民法典》和2024年實施的《公司法》對董事破產申請義務未形成共識性的法律表達。《公司法》有關董事義務體系的再構造,為董事破產申請義務的解釋和適用提供了制度基礎,并有效...
流通理論視域下數據跨境的過程性規制研究————作者:趙毅;
摘要:流通理論下,按照商品流通的起點、樞紐以及終點三個關鍵環節,數據跨境流通的過程可對應劃分為數據的生成和供應、處理和交易以及共享和利用三個階段。對于數據跨境流通的過程性規制,在流通起點環節,應在國際合作的基礎上重視數據隱私保護和相關數據安全問題;在流通樞紐環節,應在保證處理合法合規、公正透明的同時加強各國數據監管部門的合作;在流通終點環節,應當建立國際行業、部門間的溝通合作下的合規機制,在強調透明度和...
行政保留的制度價值與規范構造————作者:王東;
摘要:行政保留作為現代行政法體系中的重要概念,其制度功能在于為行政機關在特定情境下提供必要的自主決策空間,以應對復雜多變的行政事務。憲法基本原理、行政法基本原則為行政保留提供了堅實的法理基礎,行政自制理論、利益平衡理論則為行政保留的存在提供了學理依據。行政保留具有靈活性、效率性、專業性、規范性的特征,具備保障立法權與行政權的平衡、促進依法行政、維護公民權益的功能和作用。完善行政保留制度對于維護法治精神、...
法國擔保法改革2.0:解讀與啟發————作者:韓京京;
摘要:為補全、完善2006年法國擔保法改革,進一步保障交易安全,提高交易效率和法國法的國際競爭力,法國政府于2021年9月15日通過法令的形式對擔保法進行了新一輪的改革。立法者廣泛借鑒學理和吸收判例經驗,對保證制度進行全面調整,進一步整合動產擔保類型和完善動產擔保登記系統,將不動產特別優先權并入法定抵押權,加強對抵押物受讓人的保護,新增債權讓與擔保和貨幣讓與擔保。遺憾的是,立法者并未對記賬貨幣質押等熱點...
非法修改系統數據行為的定性研究——以《刑法》第286條第2款為中心————作者:肖中華;余昌安;
摘要:司法實務圍繞《刑法》第286條第2款的適用,對于非法修改系統數據行為的定性問題產生了諸多爭議。當前該款的認定呈現出明顯的司法限縮跡象,使得爭議被進一步放大化。該款的保護法益包括作為阻擋層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運行秩序,以及作為背后層的數據權法益。該款屬于具體危險犯而非抽象危險犯,應當合理界定其適用范圍,發揮其規范價值。宜從采取的技術操作方式、刪改數據類型、影響后果這三個方面對該款的結果要素展開實質判...
遺忘的角落:前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認定的法律問題————作者:秦前紅;李天雨;
摘要:在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認定事項上對前科人員進行區別對待的做法長期存在于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實踐中。中央政府關于前科人員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認定的規定經歷了從寬松到嚴格的轉變,地方政府在這一問題上的做法并不一致,可區分為支持與不支持認定前科人員享有相應養老保險待遇兩類,具體呈現于地方規范制定和司法裁判實踐中。不認定前科人員享有相應養老保險待遇在手段適當性和規定必要性上存在明顯缺陷,并在個人、社會、政治三個層面均...
反思與重塑:刑事司法視域中的底限正義————作者:呂子逸;
摘要:底限正義,亦即司法正義的最低限度和基本要求。在刑事司法領域中,基于對“最高正義”模糊性、正義體系內部分流以及司法體制核心需求的考量,底限正義存在的必要性愈發得到印證。同時,考慮到制度框架穩定性、內容配置合理性與底限正義價值優越性的需要,獨立形態的選擇應是底限正義較為可取的方向。在此基礎上,通過對底限正義核心特征和實質內容的厘清,明確“基礎事實準確性”“當事人主體意志真實性”“權益可救濟性”和“基本...
平臺互聯互通的反壟斷法多元機制協同規制路徑研究————作者:陳匯臻;
摘要:服務與數據的高質量互聯互通是平臺經濟快速發展的基礎。針對多種類型的平臺拒絕互聯互通行為,國家主要通過反不正當競爭法事后行為規制以及超大型平臺主體責任事前設權兩條路徑進行規制。但由于平臺經濟競爭的動態性和復雜性,現有路徑顯然力有不逮,必須補充構建相應的反壟斷法路徑,引入多元機制協同規制來完整實現平臺互聯互通。具體而言,反壟斷法路徑需要在引入和擴展競爭中性原則的背景下,設計平臺經濟下獨立的必需設施原則...
法益保護視域下妨害興奮劑管理罪的立法反思與完善————作者:秦長森;
摘要:我國對妨害興奮劑管理行為的刑法規制,經歷了從“罪罰有據”的依附性治理到“嚴而不厲”的獨立性入罪階段,這深刻反映出立法機關嚴厲打擊涉興奮劑犯罪的決心。然而,該罪的制定雖然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但也存在著法益保護不足、立法定位不明等問題,因而有必要立足實質的法益概念,探索妨害興奮劑管理行為侵犯的法益,并以此劃定該類行為的刑事處罰邊界。通過對當前體育政策的精準化識別,可將法益的存在面界定為“體育競賽中公平...
高空拋墜物致害中建筑物管理人的地位及責任——以《侵權責任編解釋(一)》第24、25條為中心————作者:楊立新;
摘要:《侵權責任編解釋(一)》第24、25條就“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與具體侵權人的責任承擔”和“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與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的責任承擔”兩個問題,對《民法典》第1254條第2款的具體適用作出了司法解釋,確定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是高空拋擲物責任主體之一。前者是具體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筑物管理人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承擔責任的方法是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業...
寬恕的私法闡釋————作者:張平華;董媛媛;
摘要:作為自然人的情感事實,寬恕具有恢復情感關系、填補精神損害等法律功能。寬恕是指表意人對實施侵權、違約等違反法律或公序良俗的行為人表示諒解,使行為人應喪失而不喪失某種權利。《民法典》明定的寬恕僅繼承人寬恕一例,此外寬恕還存在于和解之中,顯現于離婚糾紛、勞動爭議,遺贈和贈與中也有類推寬恕之余地。寬恕的性質屬準法律行為,準用法律行為的部分效力規則和解釋規則。以法律行為的構成為準據,可建立寬恕的一般構成要件...
個人信息主體同意撤回權的規范定位與沖突協調————作者:熊倍羚;
摘要:同意撤回權與意思表示的撤回和撤銷在行使對象和溯及效果上存在差異,該分歧本質上是同意撤回的性質爭議。在行使條件上,同意撤回權面臨主體范圍不明確以及與法定許可界限模糊的問題。就適用對象而言,由于同意撤回符合“純獲利益”以及“與年齡、智力相適應”的特質,8歲以上未成年人不宜適用監護人同意撤回模式。替代同意人為欠缺行為能力的成年人撤回同意時須受到限制。就同意撤回與法定許可的關系而言,兩者并存時必須擇一適用...
合法預期保護原則下的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制度完善————作者:楊潔;
摘要:《促進和規范數據跨境流動規定》明確了數據出境安全評估申報豁免的若干情形,為數據跨境自由流動提供了便利。受數據出境不確定性安全風險、安全管理不確定性法律概念的雙重影響,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制度的適用對象呈現變動特征。該變動特征對規章的安定性構成了威脅。數據出境安全評估實施是以行政許可形式呈現的具體行政行為,評估制度適用對象變更則屬抽象行政行為。安全評估適用對象的調整,不僅觸及行政相對人的既有利益,更影響...
論憲法精神作為合憲性審查標準的適用————作者:任喜榮;張偉;
摘要:《立法法》等將憲法精神確定為獨立的合憲性審查標準。在該語境下,“憲法精神”的內涵產生了明顯的變化,同時,從外延上看,憲法精神與憲法規定、原則既關聯又獨立。既有合憲性審查實踐表明,憲法精神具有獨立適用的空間,但不具有次序上的優先性;憲法精神與憲法規定、原則出現在同一審查活動時,形成三重適用關系。在合憲性審查理論與實踐不斷完善的基礎上,應當圍繞憲法精神作為合憲性審查標準的確定與適用主體、形式、適用空間...
稿約
摘要:<正>本刊秉持對學術品位的一貫堅守,持續關注法學理論和法治發展的深化研究,關注具體法律制度的理論探討和實證分析,為真正有學術價值的研究成果提供陣地。2024年重點關注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研究:1.國家基金項目的重要創新性研究成果2.中國式現代化的法治保障3.數字社會治理問題4.比較法視域下的理論法創新5.民法典合同編通則司法解釋適用6.個人信息權益保護7.新公司法的教義學分析8.數據確權的實踐路徑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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