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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法學》
關注()【雜志簡介】
《清華法學》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主辦,面向整個漢語學術界,以建設中國文明的法律智慧為職志。
本刊鼓勵對于法學的原創性研究,尤其注重對于法律的法理探索和比較研究。
《清華法學》秉承清華大學自強不息,厚德載物,行勝于言之精神,《清華法學》以嚴謹求實自律為辦刊宗旨,以開放的姿態,預留佳圃,敬候國手佳作。雜志對稿件的要求為富有原創性、問題意識強烈、論證充分、表達精準、獨立署名,對文章篇幅沒有限制。
【影響因子】
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收錄 《清華法學》被中國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心評為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擴展版)。《清華法學》于2007年創刊。已先后被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等全國重點法學院校和科研機構列為核心期刊。
【欄目設置】
主要欄目:專論、評論、評析、分析辨別、外國法學理論。
雜志優秀目錄參考:
法律中的團結觀與基本義務 王暉
我國國家公法責任體系的構建 王鍇
走出多部門監管的困境——論中國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間的協調合作 馬英娟
結果無價值論與行為無價值論之爭的中國展開 勞東燕
客觀歸責理論的危機與突圍——風險變形、合法替代行為與假設的因果關系 莊勁
信息論視角下個人信息的價值——兼對隱私權保護模式的檢討 謝遠揚
我國應擴大懲罰性賠償在侵權責任法中的適用范圍 白江
中國稅務行政訴訟實證研究 崔威
訴訟要件抑或本案要件?——美國關于原告資格定性之爭及其對我國的啟示 陳亮
鄉土法杰與習慣法的當代傳承——以廣西金秀六巷下古陳盤振武為對象的考察 高其才
行政管理論文:基層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職責問題調研
摘 要 本文從加強和完善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監督職責的角度出發,以基層檢察院民行部門的視角,發現當前民事行政檢察建議運用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和障礙,通過結合修改后《民事訴訟法》以及檢察機關在實踐中對民事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的具體做法,針對性地提出對民事行政檢察建議完善的對策。
關鍵詞 基層檢察機關,民事行政檢察,檢察建議
作者簡介:胡婧,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人民檢察院民行科科員。
2013年新《民事訴訟法》及《人民檢察院民事訴訟監督規則(試行)》的實施,對基層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在職能范圍、工作重心、監督方式、監督效果等方面產生了巨大影響,基層檢察機關的民事行政檢察工作面臨新的要求和挑戰。
清華法學最新期刊目錄
刑事被告人權利保障的基本問題————作者:陳瑞華;
摘要:在一定程度上,刑事被告人權利保障的水平,代表著刑事訴訟制度科學化和民主化的程度。加強刑事被告人的權利保障,是刑事訴訟制度改革需要解決的重大課題。根據權利保障的基本原理,按照問題導向的原則,有必要從三個角度重新思考被告人權利的有效保障和救濟問題:一是加強被告人的訴訟主體地位,解決被告人在當事人地位與證據之源之間的選擇難題,確保其成為推動訴訟進程和影響訴訟結局的一方,而不是被動承受國家追究、消極等待國...
量的防衛過當之否定與防御性緊急避險之提倡——事后防衛出罪依據的重新劃定————作者:魏超;
摘要:量的防衛過當理論在邏輯上將不同性質的反擊行為混同,在司法實踐中難以滿足罪刑相適應原則,在正當性上,不符合防衛過當減免處罰所依據的違法性降低的要求,不宜成為事后防衛減免處罰的理論依據。防御性緊急避險符合我國刑法條文的規定,能夠為面對“未來風險”與“不確定風險”的民眾提供更為周全的法益保護,具有引入的可能性與必要性。在侵害人既未放棄不法侵害,也未實施不法侵害,但仍然具有侵害能力時,應當認為其存在侵害法...
論作為履行利益計算方式的違約獲利——以填平原則為中心————作者:包丁裕睿;
摘要:違約救濟的目標是損失填平,即讓債權人處于如同合同被恰當履行的狀態。對履行利益損失的嚴格舉證標準,以及部分履行利益的數額依其性質極難證明,使非違約方的履行利益可能無法被充分填平,此時以違約獲利計算履行利益具有必要性。違約獲利賠償的正當性是對履行利益損失的填平,而非威懾違約或確保“無人能從其不法行為中獲益”。根據填平原則,在合同標的具有獨特性,履行利益無法通過替代交易或市場價格法充分計算,也無法通過實...
環境、社會及治理發展視闕下獨立董事制度的體系化再造————作者:朱翹楚;
摘要:全球范圍內興起的ESG潮流,將股東利益至上與相關利益者之爭重新帶入公司治理學界的視野。我國2023年的《公司法》修訂,一面在公司目的、企業社會責任與董事信義義務指向上吸收了相關利益者理念,一面導入了以獨立董事制度為主軸展開的單層式監督型公司治理模式。回顧獨立董事制度歷史可知,獨立董事制度由股東利益至上邏輯發展而來,以縮小經營與所有間代理成本為制度原義。基于股東利益標準在董事義務監督上的高效性與直觀...
公司利益的內涵歸正與公司治理的規則調適————作者:唐林垚;
摘要:公司利益既非股東利益,也非利益相關者利益的總和,而與“長期股東利益”或“股東長期利益”具有一致性。但“長期”僅可比較卻無從確定,不是精確的法律表達。公司區別于其他商業組織形式的法律特征是永久存續和股本鎖定,在更精確的意義上,前述定義中的“長期”均應作“永久期限”解,公司利益的本質是“推定的永久股東的利益”。循此界定,董事為公司利益勤勉履職,重點在于為推定的永久股東的利益作長遠考量,而非短視地服務于...
商業機會受賄的刑法教義學分析————作者:陳興良;
摘要:商業機會受賄是一種新型受賄,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獲取能夠實現財產價值的商業機會。國家工作人員在商業機會受賄案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獲取的商業利益是一種預期利益,它只有在轉化為一定的財產價值以后才能為定罪量刑提供數額標準。商業機會受賄可以分為兩種情形:第一種是交易型商業機會受賄,第二種是經營型商業機會受賄。在交易型商業機會受賄中,國家工作人員通過交易活動獲得商業機會的財產價值。在經營型商業機會受賄中,...
同案同判抑或依法裁判——基于法律體制差異的思考————作者:張衛平;
摘要: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同案同判或類案同判常常被作為一項司法原則和要求。在司法政策和制度建構方面,相關決策部門和制度構建者也在試圖落實這一原則和要求。但實際上,同案同判或類案同判與我國的成文法體制是不相容的。在成文法體制下,其司法原則和要求應當是依法裁判,而非同案同判或類案類判。同案同判是判例法體制的基本要求和必然結果,在判例法體制下,具有相應的正當性基礎。但在成文法體制下,不具有其存在的體制基礎。在...
論對物強制措施與刑事被追訴人財產權的保障————作者:董坤;
摘要:歷次《刑事訴訟法》修訂對公民財產權的保障經歷了從無到有、漸進完善的過程,逐步實現了從以人身權為中心向人身權與財產權并重、從偏重保護被害人財產權向兼顧保護被害人與被追訴人以及案外人財產權方向的轉變。然而,當前在對物強制措施適用中存在查封、扣押、凍結超范圍、超時限、超數額、啟動易、解除難、處置亂等問題,嚴重侵害了被追訴人的財產權。歸根到底是因為立法將查封、扣押、凍結定位為偵查取證行為。一方面,作為偵查...
憲法人身自由權的刑事程序保護——憲法教義學視野下刑事強制措施的完善————作者:易延友;
摘要:《憲法》第37條第2款是有關如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規定。該規定所稱的“逮捕”與《刑事訴訟法》規定的“逮捕”系同一涵義。該規定的目的是為逮捕以及與逮捕嚴厲程度相當的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提供程序保障,具體是要求司法批準或者司法決定。該規定不涉及緊急情況下臨時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拘留,但從1954年《憲法》制定的歷史過程來看,應當認為,刑事拘留只有在滿足緊急情況且只是作為臨時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條件下,才符合...
結果歸責的基礎行為是過失行為——位階式歸責路徑之提倡————作者:柏浪濤;
摘要:“客觀與主觀”范式先分析客觀行為與結果有無因果關系,后分析主觀是故意還是過失。這種分析范式無法滿足“先進行自然主義的結果歸因、后進行規范主義的結果歸責”的要求,并且忽略了故意行為與過失行為在不法特征上的差異。故意行為對危險流具有現實支配性,對此應采取意志支配的歸責理念。過失行為對危險流僅具有支配可能性,對此應采取義務違反的歸責理念。因此,位階式路徑分別分析故意行為與過失行為的結果歸責。故意行為與過...
《合同編通則解釋》效力瑕疵合同用益返還的規則體系————作者:楊勇;
摘要:《合同編通則解釋》第25條第1款適用于雙方不互負返還義務的場景,當返還義務人需返還金錢以外的標的物時,若返還義務人對合同效力瑕疵不存在過錯,只負有對現存用益的返還義務,否則,還需返還未收取的用益。第2款適用于雙方互負返還義務時,在受領人受到欺詐等構成善意情形下,基于對善意受領人信賴的保護,應否定雙方互負用益返還義務。若雙方均為惡意受領人,在合同因一方受脅迫而被撤銷時,應區分脅迫方及受脅迫方的用益返...
論保證人關系下的正當防衛強度限制——以家庭成員間的不法侵害為例————作者:張梓弦;
摘要:在我國刑法學的語境下,正當防衛應受社會倫理限制的主張并不存在確鑿的規范依據,但仍不乏學者爭相效仿德國,認為當被侵害人和不法侵害人隸屬于同一緊密生活共同體時,前者的防衛權因其與后者存在保護保證人關系而應受額外制約。但在此情形下,率先實施不法侵害的保證人系消極義務與積極義務的雙重違反者,忽略此點而反過來對防衛一方的保證人加以限制失之偏頗。與此同時,保證人義務無法被置換為無條件的容忍/犧牲義務,發生于家...
專題絮語————作者:鄭尚元;
摘要:<正>1994年7月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頒布,該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實施,迄今已逾三十年。三十年來,我國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謂天翻地覆,變化萬千。勞動關系及其法律調整在此期間亦發生了前所未有的變動,值此機會,集文紀念三十年來《勞動法》的實施。我國《勞動法》系“大綱”式的立法體例,與近鄰日、韓,以及我國臺灣地區相比,后者皆制定《勞動基準法》,而我國勞動基準粗糙,尤其體現在工作時間制度的...
工作時間內涵的功能主義解構與范疇確定————作者:沈建峰;
摘要:在勞動法上,工作時間承載著多重功能,其內涵具有多樣性,確定范疇的標準也不同一。當前理論和實踐中出現的工時三分法并不能解決問題。對工時內涵和范疇確定應采取功能主義解構的思路。其中勞動基準法上的工作時間主要解決休息保障問題,應采取“控制+自主安排和休息喪失”的范疇確定標準,工資法上的工作時間發揮工資確定單位的功能,應采取“控制+價值”的范疇確定標準,工傷法上的工作時間發揮風險分割功能,應采取“控制+利...
國際法現代性中大國強權傾向之破除————作者:何志鵬;
摘要:盡管國際法在過去400年間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對推進國際社會的發展和進步貢獻了原則、規范、組織、機制,但是,實踐中弱化原則與規范、忽視國際組織與機制的狀態,顯示國際法的現代性尚未擺脫大國強權的傾向。國際法大國強權傾向的境況既源于國際法自身底層邏輯的局限,也有國際關系中經濟、政治的動力影響,還有國際秩序中強權優位的結構塑造原因。在國家能力不斷變化、國家實力對比不斷調整的世界格局中,國際法要能夠體現...
論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關聯糾紛解決的限度————作者:莊詩岳;
摘要: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關聯糾紛的解決,需要考量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審理效率的限縮因素,以及糾紛一次性解決的訴訟目的和防止矛盾判決的司法政策的擴張因素。限縮因素要求法院專注于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的審理,擴張因素則要求法院一體解決與案外人執行異議之訴相關聯的糾紛。基于此,案外人提起執行異議之訴時,關聯糾紛的解決存在三種模式。一是僅考量限縮因素,不允許案外人同時提起私法關系訴訟;二是僅考量擴張因素,允許案外人...
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的適用————作者:王利明;劉建臣;
摘要:當前司法實踐極其依賴反不正當競爭法一般條款對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評判,但該條款的模糊道德話語難以為司法者提供清晰指引,致使不同法院的裁判標準不一,甚至出現對立性裁判觀點。依據商業道德認定不正當競爭的進路存在明顯缺陷,應在借鑒侵權法的基礎上將一般條款要件化對待,并在適用一般條款時,綜合考量競爭關系、權益侵害、違法性和過錯四個具體構成要件,以此評判被訴行為是否具有不正當性。競爭關系發揮著區分法律適用...
反壟斷法保護消費者利益的邏輯與再塑————作者:丁庭威;
摘要:保護消費者利益作為我國反壟斷法的立法目的尚未在執法與司法實踐中真正落實,呈現附帶保護邏輯。附帶保護邏輯影響反壟斷法發揮保護消費者利益的功能,并導致反壟斷法產生功利主義與人本主義不協調、法律原則與法律規則不統一、實際損害與所獲救濟不同步等體系化、功能化問題。反壟斷法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目的條款應重塑為直接保護的邏輯結構,實體化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制度層面,明晰交易相對人及消費者利益的概念,在事前環節確立...
兜底規定的類型與適用————作者:張明楷;
摘要:刑法條文中使用了“其他”一詞的規定并不一定是兜底規定,為了防止處罰漏洞所作的概括性、抽象性規定才可能屬于兜底規定;兜底規定存在不同類型,不能認為兜底規定均不具有明確性,不應主張對所有兜底規定進行限制解釋,也不應要求對經濟犯罪的兜底規定都進行嚴格的限制解釋。例示的兜底規定不僅具有明確性,而且是值得提倡的立法模式;要素的兜底規定同樣具有明確性,需要根據同類解釋規則對其進行解釋和適用,其中包括保護法益的...
刑民交叉視角下商事詐騙犯罪的刑民界分————作者:劉艷紅;
摘要:在商事詐騙網絡化和共犯化的發展態勢下,如何有效區分商事詐騙犯罪與民商事欺詐成為商事詐騙案件的關鍵問題。基于刑民交叉的視角,非法占有目的、欺騙行為和財產損失是界分商事詐騙案件的三大方面。其中,非法占有目的既是不成文的構成要件要素,也是主觀違法要素,包括排除意思和利用意思兩大部分。鑒于非法占有目的的獨特定位,應推動其進行客觀化、實質化認定,并建構包括主客觀雙重路徑的排除規則;商事詐騙犯罪的欺騙行為包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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